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一、收件(受理)。二、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初审。三、国土资源局领导审核。 四、县人民政府审批。
备注:
1、用地2万至5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用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2、建设单位申请用地需报送的文件、资料
(1)企业用地预报审批表(工业用地);(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3)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4)建设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5)立项批准文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具体项目报告;(8)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9)建设用地红线图;(10)宗地地价评估报告;(11)缴纳有关规费凭证复印件。
土地整理工作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程序

土地登记流程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

采矿权变更或延续程序

采矿权设立程序

监查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