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2006年是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各项工作,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为顺利完成我县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实行县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程)责任考核制度。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考核内容
1、2006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共8项;
2、2006年县领导分工联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程)共53项。
二、考核办法
1、2006年度全部61项考核项目,采取单项考评,累加总项的办法进行考核,视总项完成情况决定奖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
2、每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程),确定当年度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年终由各责任部门根据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向县考办提交书面报告,由县考办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考委审定。
三、奖励措施
1、2006年度全部61项考核项目均完成计划目标,每个考核对象增发1个基本考核奖。
2、各县领导所联系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的,按每项增发0.2个基本考核奖,增发该联系领导当年岗位考核奖;对考核年度内调入、调离或提拔的专职县领导,根据其在武任职时间和分工联系项目,参照上述办法按月计发当年考核奖。
四、处罚办法
1、2006年度全部61项考核项目中,如有5项以上(含5项)未完成,则取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当年岗位考核奖;如有10项以上(含10项)未完成,则取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当年岗位考核奖,下浮一级级别工资,同时取消其他考核对象的当年岗位考核奖。
2、各县领导所联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程)中有未完成的,按未完成项目占其联系总项的比例相应扣减当年岗位考核奖;对考核年度内调入、调离或提拔的专职县领导,根据其在武任职时间和分工联系项目,参照上述办法按月计算扣减当年岗位考核奖。
附:1、2006年全县主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 2、2006年县领导联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程(下载)
中共武义县委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0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