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和锻炼,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社区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一批农村、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考名额
本次招考名额为40名(如选拔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减少选拔名额)。
二、招考条件
招考的对象为武义县生源或具有武义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考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农村和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考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岗位
高校毕业生招聘到农村(社区)工作后,原则上安排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行政村(社区)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80元(不含体检费用),到县城武阳东路289号(武义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4日至2007年9月16日。已与劳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需征得劳动单位的同意。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考条件负责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2007年9月2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体检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7、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选拔名额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8、公示。体检、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到招用单位。
9、聘用。聘用对象确定后,由乡镇(街道)和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报县劳动监察大队备案,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一般三年一签。
五、其他事项
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期间,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工作的村和社区,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工作的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共同管理,年度考核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乡镇(街道)组织进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薪酬待遇按照浙委办[2006]72号和市委办[2007]57号文件规定的原则结合武义县的实际情况执行。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663029 87663257。
中共武义县委组织部
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