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来电反映:白洋街道上邵村陈某无证开设网吧,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吸引很多青少年上网、游戏,不利青少年成长,希望文化局予以取缔。 县工商局答复:经查明,当事人于2007年7月初开始以1.5万元的价格购置了7台电脑,对外营业,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武义县开发区工商分局对上述电脑予以就地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