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反映:环城南路71号—77号之间堆放着建筑垃圾,居民生活垃圾乱倒,要求有关部门帮助处理。 城管委办公室答复:接到反映后,城管队员已帮助环城南路71号—77号之间清除了杂草。按照文明创建有关规定,门前卫生包干应由户主自行清理,城管队员已通知户主自行清除门前的建筑垃圾,做好门前卫生包干区的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