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来电询问:今年生态林补助款每亩为6元,可是省里规定每亩是12元。为什么到了农户手里就少了一半,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县林业局答复:我县的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是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武义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的。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拨付200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07年]101号)文件规定,2007年度最低补偿标准为每亩12元,其中:损失性补助每亩8元,护林人员劳务费每亩2.5元,公共管护费每亩1.5元。损失性补助资金是直接发放到林业经营者的,每亩发放额为8元;护林人员劳务费是支付重点公益护林人员劳务费;公共管护费是支付公益林管理中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和其他管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