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自认为喝酒“海量”,号称“不倒翁”的陈某,想不到在与别人拼酒喝了两斤白酒后也发起了酒疯,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宝马车当作“拳击袋”拳打脚踢,日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
5月10日下午16时许,陈某在与别人喝酒逞能喝了两斤白酒后骑摩托车来到县老博物馆对面的路边,发现一辆宝马小轿车停在附近,陈某就走上去对车身拳打脚踢,还将左倒车镜用手扳掉并砸坏,造成该车多处损坏。经鉴定:该车的损坏价值为人民币14739元。 陈某故意将他人财物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马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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