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买回“领养” 四小时后放生

“我这里有一条中华鲟,这可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你们赶紧来看看吧。”7月4日上午,市民戚先生给传媒热线打来电话焦急地说。这条中华鲟是戚先生清晨5点从江南综合市场买来,已经养了四个小时了,希望能放生。
得知此消息后,记者赶到了位于县城新市路的一家卖茶叶的商店,商店门口聚集了不少市民。记者走进一看,在店门口的一个红色大塑料盆里,一条约50厘米长的黑灰色“鱼”在欢快地游动。经测量,这条中华鲟长50多厘米、重约550克,呈梭形,体表光滑,背部和侧上部灰褐色,腹部白色。
“这样的鱼我从来没见过,好像是海里的。”
“这是中华鲟啊,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吃的。”
“这条鱼营养价值肯定很高的,自己吃掉算了。”
围观的市民在一旁议论着,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条奇怪的“鱼”。打进热线的戚先生从店里走出来告诉记者,清晨5点,他到附近的市场买菜,看到了一个卖鱼的摊贩在出售这条“鱼”。“以前我也做过生意,认出这是中华鲟,于是我就花100元钱买下了它。”戚先生兴奋地说,中华鲟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买卖,更不能吃。“我想把这条鱼放生,你看看有什么办法啊?”
目前,有不少地方已经取得了中华鲟的养殖许可证,这条中华鲟是养殖的还是野生的?是否是真正的中华鲟还需要专家的鉴定。于是,记者联系了县渔政站的赵刚站长,得知情况后,赵站长也很重视,马上赶到现场进行确认。
“这是一条俄罗斯鲟,属于中华鲟的一类,但不是野生的,应该是从上游下来的养殖鲟,但它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肉眼观察后,赵站长得出了结论。
随后,在赵站长的陪同下,戚先生将这条中华鲟放生到了富春江。据了解,我县去年捕获了6条中华鲟,都被放生了,今年被放生的中华鲟还是第一条。 (记者 郑磊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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