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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新闻网讯“被抓也好,现在我终于解脱了。”7月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孙永忠被关押进县看守所,自此,他也结束了两年的戴罪逃亡生涯。 2006年7月13日,一场车祸瞬间粉碎了谢小美(化名)刚过二八年华的少女梦想。当日5时20分,同村的谢小群(化名)驾驶浙GFQ5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谢小美沿上松线从县城往有机化方向行驶,途经壶山脚地段时,与同向皖S11737(皖S1603挂)大货车发生刮檫,造成摩托车损坏及谢小群、谢小美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现后,皖S11737(皖S1603挂)大货车驾驶员弃车逃逸,谢小群、谢小美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案发事故现场,负责出警的民警没有找到丝毫能证明驾驶人身份的证据,肇事逃逸者如石沉大海销声匿迹。
2007年8月24日,武义县公安局分别对谢小群、谢小美作出法医学鉴定:谢小群枕顶部破裂出血,诊疗后头皮留6.2CM疤痕,构成轻伤;谢小美因左足外侧皮肤软组织缺损,部分跟骨缺失,腓骨长短肌腱断裂、缺损,左足内翻畸形不能下地行走,其损伤构成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皖S11737(皖S1603挂)大货车驾驶员交通肇事后逃逸并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皖S11737(皖S1603挂)大货车驾驶员到底是谁?哪里人?交警展开了周密的调查。通过机动车车号查询了解:皖S11737(皖S1603挂)大货车行驶证登记车主名叫冯某,系安徽省利辛县村民,该车于2006年4月至7月间分别在330国道及金华地区章上线、金兰中线被交警处罚,被处罚驾驶员有朱明华和孙永忠。2006年7月12日晚上19时33分,朱明华驾驶皖S11737(皖S1603挂)大货车在330国道金华地段因所载货物超宽被执勤交警处以50元的罚款。朱明华肇事逃逸嫌疑重大。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办案交警兵分两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组查车,对登记车主冯某及近亲属进行调查;另一组查人,查找朱明华下落并对其进行深入调查。第一组调查了冯某及其丈夫、兄弟姐妹,查明该车已于2001年底由冯某的丈夫转卖给了孙永忠。第二组千里迢迢赶到了安徽省太和县朱明华家,因朱明华在外地打工,交警便调查了其妻子、儿子及朱明华曾打工的某物流公司,从中证明在2006年期间,朱明华一直跑北方长途路线,根本没有到过南方,朱明华肇事嫌疑排除。孙永忠因涉嫌交通肇事嫌疑罪,2007年底武义警方对其上网追逃。
2008年6月20日,孙永忠被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新一派出所民警抓获。面对警察询问,孙永忠承认了自己于2006年7月13日在武义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他说:“事故发生后,我下车看见有两个小姑娘躺在地上,一个已经昏迷不醒,另一个脚受了伤。当时我想去抱脚受了伤的小姑娘,那姑娘哭着直喊:‘别动,别动,疼!’。那时,我害怕自己负担不起赔偿费用,见四下无人,便在报警后弃车逃离了事故现场。我人虽逃了,但两年来良心总是不安,被抓也好,现在我终于解脱了。”
经查明:2006年4月至7月间,在金华地区署名“朱明华”的交警罚单,真实驾驶员皆为孙永忠,期间他均使用了属名“朱明华”的假驾驶证。 (王英 周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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