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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新闻网讯 手头缺钱花,就打起了路灯电缆线的歪主意。近日,一小偷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武义法院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石某,系贵州籍在武打工人员,因嫌工资低不够平时开销,听人说电线能卖钱,就将目光瞄准了道路边路灯的电缆线。2007年12月4日晚,石某携带断线钳、钢凿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来到熟溪街道端村的溪边道路上,盗割了使用中的路灯电缆线96米,致使附近的路灯无法正常照明,后在溪边剥电缆线时被巡逻的村民抓了个人赃俱获,经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石某所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2370元。
被告人石某盗割正在使用中的输电电线,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吕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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