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何女士来电询问:“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已领,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再就业优惠证”没有发还给我们。另外,“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是否三年(2006~2008年)发放后就没有了?如没到退休年龄的是否还可再享受社保补贴?
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答复:7月初我县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已通过各社区、乡镇发放。其中,到乡镇申领补贴的人员先由乡镇收回其《再就业优惠证》送县就业处年检;加盖“享受社保补贴”记录章后再由乡镇发回本人。
按照武政发[2006]66号文件规定,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补贴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市民刘先生等来电反映:我们是北上街头巷的居民,最近这里开了一家名为“吴家小院”的饭店,每天营业时散发出很重的油烟味,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请职能部门帮助我们解决。
县环保局答复:接访后,我局派员作了调查,情况反映属实。饭店于2008年5月筹建,2008年5月22日正式开始营业,饭店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按照《武义县城区餐饮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我局现场已向业主告知,并要求业主严格按照该规定做好定点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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