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通讯员 丁小波 徐雄) 8月6日上午,县交警大队桐琴中队民警巡逻至桐琴镇五金大道路口时,对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所持的驾驶证有造假嫌疑,经仔细辨认后初步确定为假证。民警遂对所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 驾驶员郭某先是拒绝交出车钥匙,后又锁上车的龙头锁,称“车我不要了”,而后扬长而去。执勤民警联系了施救车准备将车拖回,就在三轮车架上拖车时,郭某又手持铁棍从旁冲出跳上拖车猛砸三轮摩托车,叫嚣“车我不要了,车我不要了”。执勤民警警告,该车已为交警队查扣,砸车的行为是故意损坏查扣物品。郭某不听劝阻仍然砸车,在损坏了水箱、风扇电机和线路之后停手。
郭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损毁行政机关依法扣押财物”的行为,经县公安局批准,对郭某处以治安拘留七天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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