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家住桃溪镇大坑村的邹某,因在家中私自藏了一支土铳,结果给自己带来了麻烦。8月12日,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邹某依法取保候审。
今年7月24日,桃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声称桃溪镇大坑村的邹某家中藏有土铳。桃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邹某家调查取证,查明此事属实,邹某也交出了这支私藏的土铳。经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邹某持有的土铳已具备枪支的性能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文荣 邓洪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