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面对交警的检查,车主应某和司机贾某不但不予配合,反而采取粗暴的方式无理取闹,阻碍民警正常执行公务。10月6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这起阻碍执行公务案,违法者应某受到了公安机关给予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0月6日上午10时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琴中队民警驾车在永武二线巡逻,至永武二线东干村路段时发现浙GV2132面包车车况可疑,于是,示意其停车检查。但浙GV2132面包车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交警巡逻车尾随至永武一线泉溪镇张宅村路段时,发现该车停在了一个工厂的门口,遂对该车例行检查。经查,民警得知该面包车驾驶人叫贾某,携带有本人驾驶证但未携带行驶证,且经查询警务通得知该驾驶证上还有一次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据此,民警告知其需暂扣车辆及驾驶证作进一步调查。这时,车主应某从厂里走出来,与驾驶人贾某一起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共同上前抢夺民警手中的驾驶证。在此过程中,一名民警的警裤被撕破且手部被抓伤。之后,县公安局桐琴派出所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处置,贾某趁乱逃离现场,应某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事发后,县公安局督察队迅速赶赴现场会同派出所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于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第一款,第50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报请县公安局批准,依法给予应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徐文荣 李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