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盗伐林木500余株
10月8日,县法院依法对陈某等人涉嫌盗伐林木一案做出一审判决,陈某、吴某、刘某三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在短短数月内疯狂盗伐林木557株的三只“山鼠”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今年4月18日中午,县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王宅镇一村民的报警电话,反映其所在的“下雪山沿”山又被盗伐杉木80余株,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与当地村干部一起到周边木材剧板厂及木材市场进行调查,附近一村民反映有人在村内出售被盗伐的林木,侦查人员赶到后随即将正在出售杉木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吴某当场抓获。
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一个以陈某为首的盗伐林木犯罪团伙渐渐浮出了水面,公安机关根据报案记录、证人证言、现场图片、现场辨认笔录、有关部门的鉴定书、失窃报告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查明了该盗伐林木团伙的犯罪事实,该团伙成员从今年1月份开始,先后在熟溪街道溪南村公墓边“塔石垅”山、白洋街道丁前村“七百塘”、王宅镇上四保村“鱼弄”、四八店村“岩弄”等山上,非法盗伐集体、私人林木557株后出售给他人,共计60余立方米,涉案金额数万元,其中陈某参与盗伐林木14次,计林木蓄积58.306立方米,吴某参与盗伐林木11次,计林木蓄积47.686立方米,。8月19日,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后有关部门查明刘某参与运输盗伐的林木13次,计林木蓄积52.096立方米。 (吕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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