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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纵火案,纵火者是一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纵火的理由竟然是向母亲索钱未果。
今年年仅17岁的阿军父母早年离婚,因为父母平时都忙于打工挣钱疏于管教,调皮的阿军初二就辍学在家。尽管家境并不富裕,阿军在花钱上却毫不吝惜,每个月各种花销都在2000元以上,每每拿不到钱就说父母对不起他。
从去年开始,阿军开始独自一人在外租房子居住,跟着做油漆的父亲一起给别人打工,父亲会给他每天50元零花钱,可这点钱根本不够他花销,今年7月20日,因为手头没钱了,阿军便发了个短信给母亲要钱,大致内容是没钱活不下去了,26日之前一定要想办法弄两万块钱给他,不然家里一定会出事。收到阿军的短信后,母亲又气又惊,气的是不懂事的儿子完全不体谅自己,自己一个月打工就几百块钱,除去生活开支和给儿子的生活费每月300元,哪里还有什么剩余,惊的是亲生儿子竟然用威胁的方式来向她要钱,气愤之余她就没回短信,过了一会,又收到一条儿子发来的短信,这条短信中阿军的语气更加强硬,他告诉母亲别不理他,并让其26日前一定要把钱给他,否则家里一定会出事,到时候奶奶可就危险了,出事了可别怪他。尽管母亲对其行为很生气,可她还是不相信儿子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就没把短信的内容放在心上。
隔了几天,阿军又打电话给母亲要钱,称如果26日前不给两万块钱,就“有的玩”,让其好好想想,想通了就给他电话,甚至提出给两万块钱,从此断绝母子关系。对儿子行为极度失望的母亲决定不再接他的电话。见威胁不奏效,气急败坏的阿军决定放把火吓吓她。
7月23日凌晨,乘同住一出租房内的父亲熟睡之际,阿军偷偷骑上父亲的摩托车返回乡下的老家,用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点燃了柴房里堆放的木柴,随后逃回县城租住处,见父亲仍在熟睡,他便不动声色地躺下。
阿军点燃老家柴房的木柴后,木柴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很快就惊醒了睡在柴房隔壁的奶奶,她大声呼救,附近的村民闻讯赶来把火扑灭,可柴房已被烧得干干净净。
事发后,阿军又打电话给母亲,母亲提起家中被放火的事,阿军承认是自己干的。
县法院认为,阿军为索要生活费用而与母亲发生矛盾后,行为过激,故意放火烧毁房屋的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阿军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吕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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