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在单位开车的驾驶员阿才,下班后私自将公车开回家,路上却不慎将一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撞死,慌乱中他离开了现场。后来迫于压力向有关部门自首,并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付了27万元,但阿才还是逃不了交通肇事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事发当天下午,阿才接到老婆打来电话,说刚出生40多天的儿子身体不舒服,让他下班后回家看看。当天晚上,阿才驾车赶回乡下家中看儿子。在回县城行至上松线仁村地段时,阿才发现前方有人正在横穿人行横道,因为车速太快,急刹车没刹住,轿车车头硬生生地撞上行人。停车后阿才睁大眼睛一看,见被撞人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吓得六神无主,刚好公路上有人影晃动,怕附近村民赶来打他,阿才决定先驾车离开现场。在路上,他不停地想着自己开了公家的车,瞒着领导回家办私事,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向单位交待。几个小时之后,经历了一番痛苦挣扎的他拨通了报警电话。
事发后,县法院认定阿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其犯罪以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基本罪行,有自首、自愿认罪等情节,且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已获得赔偿,予以从轻处罚。 (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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