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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柴房里,静静地安放着一辆自行车,满身的尘土,已经很久没有被使用了,屈指算来,它伴随我已经整整20个年头了。
记得刚参加工作那阵子,什么都感到好奇,看看这个,摸摸那个,像个好动的大孩子。看见法庭老庭长那辆嵌着红牌子(公车标志)的自行车,羡慕啊,多么想自己马上就拥有一辆!那时候,自行车就是我们法庭干部唯一的交通工具。没有自行车,就只能走路办案,很不方便。我咬咬牙,向单位里预支了一个月工资,买了一辆飞花牌26英寸自行车——这可是我自己挣工资后买的第一件大物件呢。每次办案回来,放着满身的灰尘不管,忙着先用鸡毛掸子将自行车上附着的灰尘掸去,再打来一盆清水,仔仔细细地将自行车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才去洗自己的澡。即便是农忙季节请假回家帮父母“双抢”,我也要在树荫下用稻杆小心地把自行车掩好,才下地劳作,生怕盛夏的阳光把车漆给烤起壳。
如是三年,这辆自行车伴着我风里来、雨里去,从一位青涩、懵懂的书记员,成为了一名可以独立办案的助理审判员。
记得是1992年,院里要给每个人民法庭配发一辆侧三轮警用摩托车。消息传来,原本看见隔壁派出所民警开着摩托车早出晚归就眼馋的我,第一时间报名参加了摩托车培训班,经过几个月漫长的理论考试、场考、路考,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驾照。当自己驾驶着簇新的摩托车,行驶在农村的田间地头,行驶在乡村里弄的时候,别提有多自豪了。一次,我们几位到一个偏远的山村办案,路面不平,加上山路颠簸,费了好大劲才到达目的地,等到将案件调解成功,已经是月上梢头了,匆匆地吃完饭,披着星光,带着案结后的轻松,山路上又响起了“突突”的摩托车声……随着交通工具的改善,我们办案的效率也提高了不少,原本每年全庭50多件的业务量,也逐渐增加到100件以上。1996年,我被调到另外一个山区法庭任庭长。山区条件艰苦,办案常得跑偏远的地方,看见庭里的摩托车老旧了,想办法筹钱换了一辆八成新的,
又添置了一辆崭新的二轮摩托车。三个人的法庭,有两辆车,一下觉得宽裕了许多,下乡办案也可以分组同时进行了。
又过了两年,风闻院里要给我们法庭改善交通工具,配发昌河牌警用面包车。爱好驾驶的我又动起了心思,虽然家中买房子欠下的债刚刚还上,但我还是咬咬牙拿出五六千元去学车,可是,没有等来新车,我就被调到院机关执行庭任庭长去了。执行庭刚刚拥有一辆院里最好的三菱越野车。后来,在执行人员增加的同时,又陆续有了两辆桑塔纳,装备进一步得以改善,办案的半径扩大了许多,以往一些因为路途遥远只好委托执行的案件,也可以安排车辆、安排人员前往当地执行,那些年,这些车北上山东、河北,南下福建等地,大大加快了办案进度。等到2002年我们搬到气派的新办公大楼上班,等到我离开执行庭时,庭里已经有四辆汽车了,而那些有过很大功勋的摩托车,完成了它们的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
近几年来,法院收案数直线上升,办案用的汽车无论在数量上、质量上也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目前,法院办案用警车达到19辆,每个基层法庭都配备了警车,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组织的培养下,我也随着车轮的变迁慢慢走上了院领导岗位。
回顾20年来我们法院办案工具的变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祖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我们有理由相信,再过20年,不,再过10年,我们的祖国将更加繁荣昌盛。 (徐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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