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刚从拘留所出来,后脚就踏进美容院,完事之后不仅赖帐还敲诈美容院老板收取“保护费”,拿钱上酒店、宾馆“潇洒”,这就是刘云的别样人生。
被告人刘云,1986年出生,绰号“面包”,常山县人, 今年4月,刚从拘留所里释放出来的刘云喝完酒后,到新兴路一美容院敲背,因之前敲背未付钱,老板娘就拒绝为其服务。刘云即打电话联系了一班“人马”赶到现场。店老板怕刘云等人闹事,就答应给其500元钱了事,刘云嫌少不肯离开,一直闹到凌晨三时许。店老板被逼无奈,遂加300元给了刘云,800元钱由刘云与当时在场的“弟兄”分赃挥霍。此后刘云又多次到该美容院敲背不付钱,美容院老板便托人请刘云及六、七个“弟兄”吃饭,期间,美容院老板提出让刘云帮忙照顾一下美容院,并拿出了1800元,刘云得钱后与同伙一起挥霍。
见钱来得容易,刘云便频频光顾美容院,有些时候甚至以出车祸修车、烟钱不够等为由打电话给美容院老板要钱,美容店老板大多迫于无奈同意花钱了事,刘云及其同伙就用这种方式多次收取“保护费”数千元。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无视社会公德,伙同他人多次向多家美容院业主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此,这名年轻的80后生又要在铁窗里继续他的别样人生了。 (吕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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