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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程维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随着法官手中的法槌应声落下,在被告席上,身穿蓝色囚服的程维勇禁不住泪流满面,就因为他的一时疏忽,四条鲜活生命匆匆离开这个世界。
程维勇是一名长途货车司机,跑长途车已经多年。2008年8月23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程维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龙游社山水泥厂拉了37吨水泥出发。数小时后,程维勇的车到了金华境内,沿着330国道由金华往永康方向行驶,双手握了几个小时方向盘,坐在驾驶室里的他已经略有睏意,看了下表,指针上显示已是凌晨3时15分。
此时,由河南籍司机王四园驾驶的普通货车正沿330国道由西往东方向与程维勇同向行使,车上同时坐着他的妻子高二转以及4岁的儿子王佳顺、6岁的女儿王佳慧。王一家人全在浙江贩蔬菜,因为要赶在大清早把蔬菜送到菜场的小贩手中,所以每天起早摸黑十分辛苦,此时坐在副驾驶室里的妻子高二转和两个孩子都睡得正香,他们对数分钟后就降临的灾难,丝毫没有觉察。
凌晨3时20分,程维勇驾驶车到内白村地段时,突然发现前方四五十米处行驶着的一辆小轿车不知何故刹车减速,程维勇也赶忙踩刹车,只听“嘭”的一声,车速就马上降下来了,程第一感觉是车子刹车管破了,看了看气压表,指针显示是零,接着车子也停了下来,不偏不倚,刚好停在路中央。他试着点火起步,想把车子往右边靠靠,试了几次都不行,只好下车检查。
拿了手电筒从车头到车尾粗略检查了一下,程维勇发现左边的第一根刹车管接头处破裂了,简单处理了一下后,又回到驾驶室想发动车子,但还是不行,正起身第二次下车,他的一只脚刚踩到路面,另外一只脚还没落地,就听见车尾传来“嘭”的一声巨响,整个车子受到巨大的撞击,胡萝卜、芹菜等蔬菜铺天盖地地往车头飞来,他赶忙跑到车尾一看,眼前的惨状让他惊呆了,一辆白色的轻型卡车硬生生地撞上自己挂车的尾部,轻卡的整个车头都嵌进挂车尾部,扭成了麻花,满满一车蔬菜撒了一地,现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愣了半响,程维勇才回过神掏出手机打报警电话。几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组织施救,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白色轻卡的驾驶员王四园和妻子、两个小孩均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程维勇夜间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负事故同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吕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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