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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新闻网讯 深夜闯入民宅盗窃时留下痕迹,但在铁证面前仍然无理狡辩。3月10日,张正海因涉嫌盗窃罪被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年近不惑的张正海来自重庆,在浙江打工已有多年。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2008年4月19日和6月14日,张正海两次窜至我县城郊,深夜剪断门窗上的钢筋后入室盗窃,共窃得财物12000余元。案犯在作案时留下的指纹以及丢弃在现场的吃剩食品均被提取化验,并备案留存。今年1月8日,张正海在金华某村因形迹可疑被当地村民扭送至派出所,他辩称自己是在附近闲逛,并无不良企图。但张正海的指纹及DNA鉴定等经与网上通辑案犯资料库比对后确认:我县城郊两起失窃案中的作案痕迹确为张正海所留。然而,面对铁证,张正海依旧矢口否认自己曾到过现场,但对现场为何留有他的痕迹无法解释。尽管张正海拒不供诉,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县检察院依法作出起诉决定。 (陈英 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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