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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新闻网讯 30余岁的男子王某真是碰上了郁闷事,自己的老婆与房客私奔一年有余,前几天找到后,与老婆私奔的房客还向他索要巨额的青春赔偿。
贵州籍民工兰某2007年到我县某工业区打工,并租住在工业园区边的王某家里。王某一家三口,儿子上学,夫妻俩也在厂里上班。因夫妻二人上班的班次不同,一个月总有那么几个晚上,夫妻俩不在一起。遇到晚上丈夫不在家时,王妻感觉很孤独。但自从兰某租她家房子后,王妻就渐感不再孤单了。某晚,王某上夜班,王妻与兰某看电视看得很晚,于是一个上错了床,一个抱错了郎。
后来,两个人背着王某偷偷摸摸不过瘾了,计划着一起私奔他处做长久夫妻。某日,王妻带着家中所有的现金,抛夫弃子跟着情人私奔了。
下班回来的王某见妻子没人以为串门去了,但见天色很晚也未见妻回,预感不妙,而兰某的房间门开着,衣服丢满一地。这时,邻居告诉
他,其妻子和兰某一起坐三轮车跑了。他瘫坐在地上,久久不能相信这是事实。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某辞了工作,花光了积蓄,发动亲友四处寻找,但如大海捞针,查无音讯。
私奔在外的王妻与兰某刚开始如新婚夫妻,男欢女爱,收入虽不多,但生活过得很甜蜜,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双方因年龄、性格、教育的不同,渐渐地产生了矛盾。他们俩小吵不断,王妻为此跑到永康打工,兰某也跟了过来。今年二月初,王某得知妻子在永康某厂打工,就和亲友把妻子拉回了家,而兰某也追到了王某家,要求王某给予赔偿。为此,双方闹到了当地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问兰某要求王某赔偿有何理由,兰某说,我年纪小还没结婚,而王妻是结过婚的人,被她占了便宜,使我的青春遭到损失,故要求王某赔偿青春损失费五万元。妻子与人私奔,还要赔偿妻子情人的青春损失费,王某差点吐血。派出所民警依法依理,严厉批评了兰某有违道德的行为,最终使兰某承认了错误。 (徐江春 鲍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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