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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新闻网讯 这几天,从云南来武义打工的聂某正躺在病床上,他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因一时贪图小便宜,不仅出车祸受伤躺在医院吃尽苦头,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3月5日晚,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上松线12Km地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号牌为浙GNX60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货车发生事故,摩托车驾驶员聂某受伤。当民警要求聂某出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时,聂某却支支吾吾,一会儿说证件都放在家里没带在身上,一会儿又说摩托车是问老乡借的,他也不知道证件放在哪里。民警隐隐感到事情不像聂某说的那样简单,于是暂扣了聂某所驾驶的浙GNX607号摩托车。
通过查询公安信息网,民警发现:聂某驾驶的浙GNX607号摩托车已于2009年2月份在东阳被盗。聂某会不会就是偷车的嫌疑人?民警赶到医院再次询问他。在事实面前,聂某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这辆摩托车是聂某几天前在永康花1000元钱买来的,既没有正规发票也没有车辆行驶证。明知道这车来路不正,聂某却经受不住诱惑,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就买了摩托车当作代步工具。然而,还没等他从天上掉馅饼的喜悦里走出来,聂某就把自己撞进了医院,真是悔不当初。
日前,县交警大队对聂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而聂某购买赃车涉嫌收购赃物,警方已立案侦查,一旦查实,聂某将面临刑事制裁。(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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