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7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慧芝的武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有昌的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征波的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武义县人大常委会 二OO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