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元宵佳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元宵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倡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倡导遵守社会公德、团结互助的新风尚,有序开展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的各种庆祝活动,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举办大型活动遵循“依法管理、从严控制、审批规范、违法必究”的原则,各单位在举办活动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落实安全保卫方案,经审核后,签订治安责任书。未经审核同意一律不得举办大型活动。
三、迎龙灯活动不得以迎灯为名强行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索要财物;不准拦截车辆讨要红包。
四、广大市民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照顾好身边的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活动区范围内的单位、住户,要加强安全防范,要把阳台上的花盆、竹竿等杂物取下或缚牢,以免坠落伤人;严禁在人员密集处和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提倡文明活动、安全观赏,大型活动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严禁攀爬围墙、电线杆、树木、广告牌架、霓虹灯架;严禁在阳台、露台、房顶上聚众观看。
六、活动举办单位和观看者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执勤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对阻碍公安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武义县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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