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开出大罚单
近日,县交警大队对王宅镇胡家幼儿园负责人徐某做出行政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要求其重新参加交通法规理论学习的外罚。这是2009年我县交警部门对幼儿接送车驾驶人开出的第一份大罚单。
4月22日上午7时30分,县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称,王宅加油站地段小型客车与电动车发生刮擦,有人受伤。值班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王宅镇胡家幼儿园负责人徐某驾驶幼儿园学生接送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刮擦造成事故。事故后,徐某继续驾驶车辆离开现场接送学生上学。民警调查中还发现徐某只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而学生接送车属9座以上中型客车,需要持有“B1”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能驾驶。
学生接送车属于重点管理车辆,承担着运送幼儿学生上下学的任务,车辆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员必须符合严格的资格条件,且每辆接送车都应配备专门的驾驶人员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备案,不得随意更换。徐某作为幼儿园负责人,在明知自己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并在发生事故后擅自离开事故现场继续接送学生上学。该案件发生在全市开展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过程中,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性质恶劣,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县交警大队经过研究,决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当事人徐某,并通报县教育主管部门,责令该幼儿园限期整改。
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今年前4个月已有11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还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县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协警正全力以赴投入到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专项行动中,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安全出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 (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