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方北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就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一表述简洁明确的肯定和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基层组织如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业土地产业效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俞源乡土地流转的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俞源乡共有21个行政村,4215户农户,11217个人口,耕地面积8500.3亩,山林面积达7万多亩,是一个山多田少的山区半山区乡。截止2008年底,全乡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000余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23.5%;流转区域涉及14个行政村,占行政村总数的66.7%;土地流转农户为1000余户,占总户数的23.7%。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呈逐年扩大的趋势,流转区域集中在44省道沿线村户农田。流转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户+公司。公司与农户签定长期的租用农田协议,建立名贵中药材种植基地。二是农户+合作社。合作社季节性的租用农田从当年10月到次年5月的土地经营权,专门种植“日本棱西一寸豆”(蚕豆)。
(二)农户的土地流转增收情况分析
农民流转土地后效益如何,是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是全乡实行土地流转成功的关键。
1、长期流转的农户效益分析
武义县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与全乡刘秀村农户签订长期租用协议,以每年400斤稻谷的价格租用该村土地100多亩,依托该区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建立种植名贵中药材基地—铁皮石斛。农户实施土地流转后从一定程度上说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另谋其他职业,增加家庭收入。以2007年我县外出务工农民人均年收入为标准,工资收入达12000元。如果该农户选择自己耕种1亩水稻,每年产2季,亩产1600斤,收入1600余元,扣除种子、化肥、机械作业等成本500元,净收入为1100元。再加上政府给的亩均37元的综合补贴,1亩地每年纯收入为1137元。显然,农民把地流转出去,自己外出另谋职业,呈现了“二头”收入,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2、季节性流转的农户效益分析
全乡通过引进金华等地农业企业,成立了“益佳禾果蔬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自愿有偿的形式加入合作社。合作社以每亩40元的价格承租农民从当年11月到次年5月的土地经营权,专门种植“日本棱西一寸豆”全乡近2000亩。合作社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雇佣当地农民进行种植、除草、治虫、采摘等管理工作。以每人每天40元收入计,农民月收入能有1000-2000元。今年起,合作社又推出将租田翻耕好还给农民种粮食抵租金的措施,农民节省的耕田成本可达100余元,让农民享受到更多的优惠。
二、俞源乡土地流转的背景和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让许多肥沃的农田“受到了冷落”。而随着农资成本的上升,种粮食的效益相对低下,闲置的田地一年比一年多。总括起来说,土地流转是适应经济发展趋势变化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导向作用的结果。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土地流转产生的背景和原因:
1、农业要有效益,要现代化,必须结合市场,必须要在土地上有资金投入和科技上的注入。单户经济实力差、资金少,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相对较低,难以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品种。所以要想实现规模经营,必须要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耕地相对集中起来。土地流转的实施,使土地相对集中成为可能,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条件。
2、有利于优化农村劳动力结构,促进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俞源乡地处工业经济较发达的王宅镇旁边,农民“亦工亦农”的兼业状态较多,土地流转后,农民可以安心的就地或进城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在保有土地的情况下取得土地和佣工双份收入。
3、合作社或公司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通过土地规模经营,既有利于加强统一管理,提高农产品品质,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这是农户分散经营所无法相比,这使合作社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4、通过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消灭季节性抛荒。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民外出打工、经商,农田抛荒特别是冬季抛荒逐年增加。土地流转不仅能使农民有一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实现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农业效益的增加。
三、俞源乡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土地流转、集中经营之后带来的效益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然而,任何涉及土地利益调整的工作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结合全乡土地流转实践情况,我们认为有如下几个方面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的探索解决:
1、如何加强信息捕捉和发布,解决供需衔接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经商越来越多,潜在的土地流转量也逐年上升。但目前乡镇事务繁杂,人员有限,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很难有一个专门导向的部门来负责。因此如何解决“我想转包,谁要?”和“我想承包,谁有?”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问题,是我们基层单位面对的一个难题和挑战。
2、对合作社和公司加强扶持以确保各方利益。
在目前的土地流转中,主要流入方为合作社和公司,因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利益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作社和公司发展状况。对于有心参与和从事农业开发的合作社和公司来说,需要建立一定的激励扶持政策,以帮助其实现稳定健康发展。但这样的扶持政策则是我们基层政府有心而无力解决的,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制定政策予以落实。
3、法律规范问题。
虽然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已有好几部,但针对土地流转的专门法律或条例依然是空白。我们建议应对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提供法律保障,对于使用权流转的补偿标准及利益分配、土地流转的管理、土地纠纷的处理等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加以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村土地流转加以规范,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的进行。
四、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我们乡土地流转的整体发展形势是好的,广大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也很高。近几年我们在土地流转实践中感觉到,土地流转工作的成败,关键的问题是尊重农民意愿,把他们的利益放在首位,土地流转应与农民经济因素和遵循行政引导因素相结合,以自愿有偿转让为前提,从而摆脱单一的小农经济形式。
1、土地流转应该遵循平等互让、自愿、有偿原则。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法律保护,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人不得强迫、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或不得无偿征收。土地流转是农民行使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方式,任何人不得侵害。
2、探索创建土地流转平台。目前乡镇基层尚未完整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没有形成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造成流转双方信息不对称,流转渠道不畅,很多时候出现了“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现象。因此,相应部门应努力支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平台。
3、出台具体政策扶持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处于初期培育阶段,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政策扶持,包括有关税费、信贷和贴息等。鼓励更多的有实力公司和农户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的实践证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一环。而规模化经营,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将不断的推进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朝流转有序、农民有利、公司有为、农业有效的方向发展,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作者系俞源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