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笔者从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该局在前一天依法查处了一起寻衅滋事并暴力袭警阻碍公务的恶性案件,1名当事人因涉嫌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被刑事拘留,3名当事人因寻衅滋事分别受到行政拘留13天和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8月11日晚,犯罪嫌疑人施旭东因40岁生日在县城某酒家宴请几个朋友。酒足饭饱之后,施旭东与一起喝酒的祝新平、祝玉伟、施英捷等人前往县城紫金五圣商业中心的某歌厅唱歌。当车停在歌厅楼下时,祝玉伟、祝新平因内急,下车后就随地在俞源街人行道上当街小便。此时,县公安局壶山派出所民警肖建华锻炼身体后正好路过,看到两祝的不文明行为后,立即上前予以制止:“你们不能在这里小便”。祝新平听了此话却不屑一顾地挑衅道:“就在这里撒尿你还想怎么样”。肖建华再次进行劝告:“不能在这里小便”。想不到祝新平却借着酒劲撒起了泼,上前一把卡住肖建华的脖子,欲动手打人。一旁的祝玉伟看到后,也上前助阵,两人对肖建华推推搡搡,将他推进了附近的中南警务室。施旭东、施英捷也随后冲进了警务室,几个人叫嚣要将警务室“抄”掉。接着,4人开始对肖建华进行围攻围殴,有的拳打脚踢,有的用热水瓶和玻璃茶杯击砸,造成肖建华身上多处受伤。
县公安局壶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带领协警赶到现场处置。当民警对施旭东等人进行传唤时,施旭东又对处警人员撒野,将一名民警的警服扯掉了3个纽扣,还对一同前往处警的两名协警进行拳打脚踢,并将其中一名协警卡脖子摁在沙发上。直到其他处警人员赶到现场,事态才得以控制平息。经法医鉴定,受伤的肖建华和两名协警均为轻微伤。
这一事件在当地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案发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关注,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马尚伟作出指示,要求对此案予以严肃查处。经过县公安局刑侦、治安和民警维权委等部门调查后,迅速查明了案情,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和违法者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决定。 (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