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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这个温馨的字眼,通常与“互帮互助”这些词相关联,然而白洋街道朱村的朱某却利用朋友的关系专在朋友圈里行骗。
2008年4月份的一天,朱某打电话给朋友小郑,说要去乡下办点事情,可是没有车,要求小郑帮忙将其送到该地。到了村口,朱某对小郑说:“我骑你摩托车去买包香烟,你在这里等下我”。而后小郑就再也没等到朱某回来。后据朱某交代,他已经在永康将该摩托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了。
2008年6、7月份的一天,朱某在朋友小李家玩,后提议去滑冰,因为钱不够,朱某提出去一朋友处借。小李用电动自行车将朱某送到了朋友家路口时,朱某又说自己一个人骑着电动车去朋友那里借,叫小李在路口等。小李再也没有等到朱某。后据朱某交代,该电动车也被其卖了个好价钱,并挥霍一空。
据初步审查,2008年至2009年间,朱某先后以类似的手段还骗取朋友手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物,涉案价值上万元。近日,朱某被依法逮捕,本案在进一侦查中。 (黄霁柳 董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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