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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看病,就将他人的自留山当作自己的山判给别人,“骗”了6000元。近日,芦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芦某系桐琴镇上芦村人,因患糖尿病花去了大笔医药费,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债。2008年12月初的一天,芦某在县城遇到先前打麻将认识的俞某,说家中有一块山林的树想判,问俞某要不要。俞某同意去看看,芦某就带他到上芦村的“白岭坑”山上看现场,告诉他山界。芦某说这些山包括父母的、妻子的、弟妹的、叔叔的,是十多口人的山。下山后,双方以6000元成交。过了2—3天,俞某就付给了芦某5000元,并约定由芦某负责办理砍伐审批手续。过了一星期,俞某雇了几个民工上山砍伐,直到第三天时,上芦村村民朱某等人发现自家的树被砍了,就前去制止。俞某这才知道,这块山的树是分属于村里数十户人家的。
经鉴定,桐琴镇上芦村“白岭坑”山上被砍伐的林木蓄积6.7立方米,大部分属于朱某等其他农户,其中属于卢某责任山上的只有0.6立方米。(舒清海 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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