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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下午好!这里是武义新闻网,欢迎关注本期武义新闻网“武义县领导干部网络互动平台”领导访谈。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武义城管执法局长徐旗胜来到我们访谈现场。就我县城市管理的的相关事务,与本网网友在线互动交流。


【徐旗胜】: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有机会做客武义新闻网与广大网友相互交流。希望借此平台与网友共同探讨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今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针对广大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了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的不断提升。借此机会,向各位网友表示衷心感谢!接下来,跟大家就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我将真诚的回答大家的提问。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徐局长正在线上。
【主持人】:网友【武阳风】:如管占道经营城管都管不了,或是不归他们管,那这个编制可以去掉了。我又说错了现在不是城管了这是执法局。执法局应该有执法权吧
【徐旗胜】:占道经营是每个城市管理的顽症,随着城管执法局的成立,我们将创新管理方法,努力管理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主持人】:网友【asdfgh】: 武义城现在感觉是一个乱糟糟的城,现在成立了执法局,希望你们有所作为啊!
【徐旗胜】:俗话说:有作为才有地位!今年4月成立、9月挂牌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河道管理、犬类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我们将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成立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城市管理的重任,忠实地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大胆管理,敢于碰硬,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所作为。
【主持人】:网友【三尺】: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城管执法怎么做都会得罪人,但是之前的县城真是乱得一塌糊涂,如果你快刀斩乱麻,治理有起色了,可能还好点,可是下面的人如果出工不出力,阳奉阴违,你会经常亲临一线指挥吗?感觉压力大否?
【徐旗胜】:你指出的队员出工不出力、阳奉阴违的问题,其实就是队伍建设问题。我从4月份到城管执法局任职后,狠抓了队伍管理,加强了每天上下午签到、公车使用、双休日、早晚值勤等督促检查,对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迟到早退、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反“四条禁令”等现象,进行督查问责。迄今,已对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
【主持人】:网友【ak-47】:那些美食展、小商品展你们城管的审批程序、收费标准能披露下吗?
【徐旗胜】:在城区范围内的占道或占用公共场所举办美食展、商品展须先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申请,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举办。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武价【2008】30号规定:城区按0.40元/天、平方米收取。
【主持人】:网友【里念坑】:最终应该不是靠管,更应该让更多的人提高素质,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再有能力,管的再好,没有大家的努力与支持都是说白话。
【徐旗胜】:提高广大市民素质,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我们也进行了一些尝试。从6月份开始,在《今日武义》每周一的版面上开辟“美丽家园”专刊,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城管执法目标要求、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宣传车、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我们的愿望是:武义城市是我家,市容环境靠大家!
【主持人】:网友【獠牙猎人】:徐局长,我想问下,就现在江山新村中南菜场门口的占道问题,时好时差的,早上有时候连车都过不去,请问你们什么时候能清理下呢?
【徐旗胜】:江山新村中南菜场门口的占道问题,我们与工商部门交涉并进行了联合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我们将加强与工商部门、中南菜场的沟通,共同配合,加强管理,使中南菜场门口的占道问题有所改观。
【主持人】:网友【武阳风】:徐局城东路乱象你对此怎么看?城区的走路难行车难,城管是否有一定的责任。象金星商城的绿缘电动车一年到头都霸占着宽阔的人行道,城管对此就束手无策么?人行道不是商场。
【徐旗胜】:城区一些路段的确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我局已对城区占道经营严重的路段,在口头劝诫的基础上,并发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部分路段已经开始整改,下一步,将根据法律法规、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城区占道经营情况开展整治行动。
【主持人】:网友【黄坛岭】:成管很多方面可以借鉴一下金华的城市改造方式
【徐旗胜】:城市规划和建设,是建设部门的工作职责。
【主持人】:网友【三少达人】:不错,职能挺多的,做精不容易,能做好和保持就OK了,加油!!
【徐旗胜】:城管执法局的职能确实很多,共有190项。我们将尽心尽责,在积极做好的同时,争取做精做细。
【主持人】:网友【小马哥】:请问局长,你也知道很多领导都会上论坛在线交流,并提出了许多客观事实的问题,但是很多事情在访谈结束后,就没有后续了,领导承诺的事情,也一而在的拖着,你对本论坛网友提出的问题,如果承诺的,会有多少事情去落实?
【徐旗胜】:谢谢,承诺再好也没用,主要是看行动、看效果。目前城管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广大市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我对今后工作充满信心。
【主持人】:网友【吃饱躺躺】:城管工作有难度的时候,我们市民要换位思考,多理解。
【徐旗胜】:城管工作确实难,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我们做好城管工作的基础。今年以来,县城管执法局联合有关部门对俞源街、绿城别墅、商贸中心市场周边等临时经营摊点进行了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些都离不开市民的支持。
【主持人】:网友【zhiyinwy】:支持你的观点! 1、最好把停车位收费承租! 2、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能停机动车,停则罚。
【徐旗胜】:关于停车场收费问题,我局已经进行了调研,我们将在县物价部门的支持下,对部分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人行道上乱停车行为的处罚工作,我们正在进行筹备中。
【主持人】:网友【我是006】: 请问徐局:占道经营是一个城市的顽疾,真对占道经营这一情况(部份人行道太宽),在今后的城市道路改建中有没有考虑把部份人行道收窄,让部份店面没有办法占道经营。或者向设计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使得城市管理更加规范!谢谢!
【徐旗胜】:城市规划和建设是县建设部门的重要工作,我会将你的合理化建议反馈到县建设部门,希望你多为城管执法工作建言献策。
【主持人】:网友【盗墓王】:你们为什么把城区的墙体广告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卖家俱老板,为什么借口便于管理,把城区的横幅业务垄断。
【徐旗胜】:城区临时建筑围墙墙体广告制作发布协议已于2011年5月底到期并终止,截至目前,我局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墙体广告制作发布协议。至于城区跨街横幅广告早已在2010年停止发布。
【主持人】:网友【尊重事实】: 看到徐局长上任,很会利用舆论工具,报纸三天两头登的都是城管执法局的功绩。请问徐局长这是百姓的评价?还是你们的自我评价?把东升路,俞源街那么多做小生意的赶到劳动桥喝西北风,现在他们为了生计又只能躲在东升路的巷子里了,请问徐局长,这也是你们的功绩之一吗?
【徐旗胜】:新闻媒体宣传城管工作,一直都是批评文章多、正面宣传少,为了进一步做好城管执法工作,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我们加大了新闻宣传力度,一方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城管执法工作,另一方面,希望广大群众支持城管工作,让我们的城市更加靓丽。通过半年多来的尝试,宣传效果有目共睹。 东升路、俞源街是县城的交通要道,由于地处城区中心,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和附近居民的休息,群众意见很大。根据统一安排,我们将这些经营者暂时安排在江山新村一路拆迁空地经营。下一步,我们将建议县政府建立小吃一条街、特色小吃街等,让武义的美味集聚起来,提升旅游城市的档次,也可让我县小吃经营者施展才华。
【主持人】:网友【zdhmo】:徐局好,听说贵局要成为我县的第二大局,在二年内要招聘一百多在编人员,徐局能透露下这方面的信息吗?
【徐旗胜】:我局经省政府批准,行政编制6人,事业参公编制150人,还有一定数量的协管员,今年经省有关部门批准,马上将招收50人,最近就要通知报名招考。
【主持人】:网友【九天回归】:一朋友家新建新房,由于历史原因(不存在批而不建的问题),其房子被夹在别人房子中间.加上现在规划和以前的有区别.其所建房子和邻居等高(这应该是建房习惯,不超就不错了)确已经和规划不符,超高超面积了.朋友邻居们的房产证在以前早就做好了.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理.又听说违建处理已经停止办理已经停止好几个月了,请问这是真的吗?如果不是何时开放处理?
【徐旗胜】: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规划验收合格原件。 据你所述,你的朋友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违法建筑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我局成立后,已经正常履行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职能,请你告诉朋友携带相关材料与我局的直属大队联系,地址:县城环城西路2号。
【主持人】:网友【好好活着 】:执法局外招的人感觉都好小,只看天天开个一辆电瓶车到处逛,从不主动向觉得可疑人查身份证什么。感觉没什么用?而且什么车也不让道,总觉得自己就是城市的老大。我看大城市的不是这样的,请问局长对队伍的素质问题有何感想?
【徐旗胜】:狠抓队伍是执法局成立后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到现在,我们已经处理了违纪行为队员七人,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主持人】:网友【czcb】:请局长来我们桐琴镇看看,那个乱啊,请你们来管管。
【徐旗胜】:由于力量有限,目前我们执法范围仅限城区,以后将逐步扩展到省级中心镇。
【主持人】:网友【cy780113】:请问有些工业区把厂房围墙拆掉搭建钢棚用来出租当店面的事情你们管不管的,据我了解工业用地不能做为商业用途,局长大人,私拆围墙也是违法的吧?
【徐旗胜】: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确需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经县住建局、国土局批准,并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擅自改变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或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行为。
【主持人】:网友【刘先生】:我想问问徐局几个问题请如实解答:(1)城管部门对街道乱放音响噪音的怎么处理?(2) 城管部门对新疆佬切糕怎么处理?(3)城管部门对乱搭建违章帐篷怎么处理?(4)城管部门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不批准拱门摆放不占位置情况下?如解放街、下街地段 (5)城管部门平时巡逻到底在检查什么?主题衬托吗?城管部门自从骑上电瓶车改变了面貌?形象更加深刻?执法怎么理解执法范围内?徐局您平时关注论坛反映的问题,行动为什么没得到及时?徐局冒昧最后一个关键问题:论坛上的解答能得到重视吗? 坛上一问一答,坛下事后不过问是吗?请属实回答。。。。。
【徐旗胜】:城管执法局肩负着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噪声污染、规划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你说的新疆佬切糕、乱放音响、乱搭建等行为属于我们管理的范围,我们城管队员在巡查中将积极开展劝导、教育,对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解放中街、壶山下街是我县城区的两条示范街,我们已从严管理,对商家开业、庆典等活动一般不许可其设置拱门,但也有末经许可设置的,我们按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城管队员加强了徙步巡逻力度,主要是九大执法职能(在八楼已说明);行政执法使用电瓶车,不但可以节约成本,还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武川论坛,我平时十分关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也能及时布置到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及时处理。
【主持人】:网友【叫我擎天柱】:我有个店面刚装修完成、正想开业,想在门口设置拱门、花篮,是不是要到你们那审批,怎么弄?
【徐旗胜】:占道设置拱门,须经审批,你可以到我局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咨询办理。
【主持人】:网友【垂钓者】: 徐局,城区有很多流浪者,不但可怜,还影响市容市貌,城管管不管的啊?像坛友所发的滨江商业城,流浪汉已经在那住了很长时间了。网友【垂钓者】: 武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下列职责: 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这条法规对这些流浪汉可以实施吗?
【徐旗胜】:不可以实施,流浪乞讨者问题建议您向县民政部门反映,谢谢!
【主持人】:网友【zhiyinwy】:运泥、沙车一路开一路高音喇叭鸣,拼命鸣,且一路撒,污染严重呀!
【徐旗胜】:您反映的问题很及时,环卫 监督中队具体负责各工地渣土外运监督,工程渣土外运的确到路面带来污染,为遏制这种现象,将争取一下措施:一、抓好源头管理,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加强跟踪管理;二、加强日常巡查;三、要求施工单位管理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路面污染物及时清扫、隔几天清洗,对污染严重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限期不整改的将阻止其外运,直到达到整改要求。
【主持人】:网友【执着】: 请问徐局长对于不仅霸占了人行道,还把非机动车道也霸占了的这样的商家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徐旗胜】: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500-20000元罚款。 11月底,我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对商城路上的占道经营已进行一次联合集中整治。同时在12月初,对东升路等城区占道经营严重的路段,我们对占道经营户在口头劝戒的基础上,并发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12月24日开始,对东升路逾期未改正的占道经营户,与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活动。下一步,我局将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城区各占道严重路段开展整治行动。
【主持人】:网友【武阳风】:武义交通拥堵很大程度上是临街商贩造成的。比如城东路常年都是这样,城管视而不见么?又该如何还路于民。
【徐旗胜】:您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对城东路的整治行动。
【主持人】:网友【czcb】:现在的武义城雨天一地泥。晴天漫天灰,请问局长有什么具体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吗?
【徐旗胜】:加强建筑工地的源头管理,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沿途抛、漏、撒,污染环境;组织人员对道路进行全面冲洗;晴天安排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降低粉尘。
【主持人】:网友【七月初七】: 请问徐局,城区壶山下街,熟溪北路重修人行道同步进行,你考虑过行人出行安全问题吗?
【徐旗胜】:行道建设修缮问题建议您咨询建设市政部门,谢谢!
【主持人】:网友【七月初七】: 请问徐局,人行道占用、人行道乱停车等突出问题,你们采取怎么样的办法解决? 网友【睡个懒觉】:徐局武义什么时候学习金华城管执法违章停车权利?? 网友【realice】: 希望能在武义开设人行道处罚点,省得每次都要跑金华交罚款,很不方便啊!
【徐旗胜】:关于人行道占用问题,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11月底,我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对商城路上的占道经营已进行一次联合集中整治。同时在12月初,对东升路等城区占道经营严重的路段,我们对占道经营户在口头劝戒的基础上,并发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12月24日开始,对东升路逾期未改正的占道经营户,与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活动。
关于人行道乱停车问题,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通行的处50元罚款;不按规定停放影响通行的处150元罚款。人行道违章停车行政处罚工作我局正在进行中:一是已对人行道违章停车进行对导、教育;二是正在抓紧建设处罚平台;三是在县城设立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罚点。
【主持人】:网友【夏雨】:局长大人,自城管局成立以来,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到现在,收到成效了吗?
【徐旗胜】: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后,我们采取三条措施,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软件上,我们狠抓城管队伍建设,特别是强化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开展了城管队伍半军事化管理,城管队伍的责任感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硬件上,我们添置了四辆电瓶车,四辆摩托车,以及一些办案器材,硬件条件有了初步好转。三是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俞源街、商贸中心、绿城别墅等占道难点,我们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取得初步成效。
【主持人】:网友【一克拉的累】: 请问徐局:根据城管局的第9条,如果个人看到城乡公路上的无人看管狗可以自行毒杀不,不偷狗的,违法不。如果不行的话,相信你们也没这么多精力时间管,该如何处置,难道真的要等着一次次地车毁人亡嘛?
【徐旗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武政告〔2012〕7号)的规定,对于擅自饲养无证犬只和违反本通告规定饲养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饲养者处以相应的处罚。对病犬、流浪犬,由我局等部门依法组织捕杀。 申请饲养犬只需办理下列手续:
1、持本人身份证(单位养犬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申报注册登记,领取《武义县居民(单位)申请养犬登记表》。
2、持登记表(经所辖区签章同意),带犬到县畜牧兽医局接受检查,防疫注射。
3、持登记表、免疫证明到县犬类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办理准养犬证、犬牌。
【主持人】:网友【心无忌】:徐局,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江山一路违章建筑事件,后来怎么样了啊?贵局相关人员有进行内部整顿了吗?
【徐旗胜】:建设局曾组织力量对该户的两个门柱进行强制拆除。 该案件移交我局后,正按程序依法查处。 我局在人员力量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充实规划监察力量,并对大队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
【主持人】:网友【特兰克斯】:还有一个问题,请问徐局城区发现违法建筑的情况如何投诉?
【徐旗胜】:武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直属大队担负着我县规划管理执法(法律、法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工作,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管理,我们的投诉电话是12319、87661993,也欢迎直接来直属大队反映,大队的地址是环城西路南丰综合楼,或以书面及邮件的方式举报,我们受理后,会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主持人】:网友【真的不想说】:徐局长:下王宅菜场拆了,卖菜的都摆到路上了,附近居民苦不堪言,这事你们管不管?
【徐旗胜】:我局将对该路段加强管理,尽全力保证道路畅通,减少扰民行为发生。
【主持人】:网友【绿袖子】:请问,你们有权对违法经营的商贩罚款吗?如发生与商贩争执、无理取闹,有权扣押商贩吗?
【徐旗胜】:根据《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对于从事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无照经营的物品,处以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或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屡次不改等严重情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没收其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对于有争执的案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陈诉申辩权,并不因此而加重处罚。
【主持人】:网友【铁铲】:报告局长,51塘菜摊摆到公路上了。
【徐旗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五一塘公路边菜摊管理不属于我局管理范畴。请向壶山街道或公路路政大队反映。
【主持人】:网友【穷人来了】:请问局长,走在解放街上经常听到路边商家的高音喇叭,对此,你们有什么措施吗?
【徐旗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放方式揽顾客。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责令整改,可以给予罚款,平时我们主要通过日常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进行管理。
【主持人】:网友【遗失的美好】:现在有很多商家为自己利益,在店门口放上请勿停车的牌子,这合法吗?
【徐旗胜】: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商家为自己利益,在店门口或人行道道路放置请勿停车的牌子,属违章行为。
【主持人】:网友【zhiyinwy】: 人行道长期被面包车霸占不留一条缝,至今仍然如此,怎么处理??
【徐旗胜】: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通行的处50元罚款;不按规定停放影响通行的处150元罚款。
【主持人】:网友【高调出场】: 占道经营该好好管管了,还有路边停车。现在的非机动车道完全就是停车位了。
【徐旗胜】:关于城区占道经营问题,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关于人行道违章停车问题,我局正在调研中。
【主持人】:网友【jean0088】:徐局:我县城区内小区绿化被任意破坏,改变了其使用性质,该如何处理?
【徐旗胜】: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浙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我局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处以所占绿化用地面积的绿化补偿费的1至3倍罚款。
【主持人】:网友【于声】:徐局:武义为治理狗患,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但目前小区公园仍时常见到悠闲的狗在溜,城管接下来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吗?
【徐旗胜】:我们会继续努力,并将整治狗患的行动坚持下去,同时也呼吁市民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主持人】:网友【七彩阳光88】:徐局好!如何提升城市品位?城市规划是龙头---硬件;城管执法是关键---软件。但是也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管理,你说呢?
【徐旗胜】: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主持人】:网友【执着】:对于机动车停上人行道上,归你们管吗?为什么扫大街的基本都是老人,是因为工资太低年轻人不肯来做,还是因为什么原因?
【徐旗胜】:环卫工作社会地位低,工作辛苦。工资福利待遇低,一个月不休息,工资仅1800元左右。
【主持人】:网友【草菇】:县城几大公园的部分基础设施经常遭人毁坏,局长对此怎么看?
【徐旗胜】:县城的公园管理部门为县住建局下属的市政园林管理处,你可以向该部门反映,也可向公安部门举报。
【主持人】:网友【特么德豪瑟】:全国各地的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和管理对象有很多冲突和误解,造成野蛮执法。比如,砸摊、野蛮没收工具、打骂管理对象等等。请问:这部分人只有靠摆小摊生存,如果没收,就断送了他们的生存之路。到底是市容重要还是生存重要?正因为这些问题,才导致抗法现象发生。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谢谢!
【徐旗胜】:目前城管执法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希望这位网友对城管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在加强文明执法方面,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把队伍关口,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提升队伍文化水平。二是抓思想建设,加强对执法队伍“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执法理念教育。三是抓学习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执法局成立以来,多次邀请法制专家、市局领导开展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同时提倡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重树城管执法新形象。
【主持人】:网友【zxcvbn】: 请问那些在拥挤的大街上慢悠悠转悠,边放着高音喇叭的车队,是贵局批准过的不?
【徐旗胜】:城区如果要巡开广告车辆,要经过城管等部门许可,并不得开着喇叭,以免噪声扰民。下一步将加强对城区噪声的管理力度。
【主持人】:网友【无间道】: 武义虽是小县城,但管的东西与大城市是一样的,是够辛苦的。先赞一个。我们县城原本就小,加上道路窄,车辆多,占道经营现象(包括小摊小贩)屡禁不止,城管如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将大大提升公众对你们局的满意度。期待中……
【徐旗胜】:谢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主持人】:网友【铁铲】:武义城现在经常鞭炮声隆隆,局长,是不是禁令取消了啊?
【徐旗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关实施方案,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职能已移交公安部门。
【主持人】:网友【ctzl】:如果平常论坛上举报关于城管的帖子,您会上来回复吗?
【徐旗胜】:有时间会回复,同时我局有安排专门人员处理。
【主持人】:网友【鱼得水】: 徐局:能不能参照汇景新城福泰隆人行道全部划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题。
【徐旗胜】:人行道车位划定问题,我局正与相关单位在调研与制订之中。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主持人】:网友【武义小妖】:徐局,在我们县城,商家占道经营随处可见,能彻底清除这城市顽疾吗?请如实回答。
【徐旗胜】:确实,我县城区占道经营情况还不少,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我局成立以来,先后对俞源街、学校周边、温泉路、东升路、武阳路、商贸中心路段集中开展了多次争执,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我相信,在各位商户的配合下,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下,占道经营这个城市顽疾将逐步被清除。
【主持人】:网友【于声】:徐局:为加强城管,提升城管人员的素质,据说要招一批城管员,是不是确有此设想啊?
【徐旗胜】: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在我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精神,是城管执法大队核定参照公务员编制为150名,我们将分年度招录城管执法队员,以满足繁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主持人】:网友【特么德豪瑟】:徐局长,请问打狗队打到的狗都是如何处理的?还有狗证是怎么办理的?
【徐旗胜】:我局对集中收容、捕杀的犬只统一安排指定收容所负责管理。处理方式:1、对于禁养犬种,一律不准做证,犬主领回犬只自行进行处理。2、对于允许圈养犬种,犬主可以在补办犬证后,领取犬只。3、对于病犬、流浪犬,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狗证办理事项前面已作回答。
【主持人】:网友【执着】:对于机动车停上人行道上,归你们管吗?
【徐旗胜】:确实已经划归我们管辖,由于处罚平台还没有建成,目前以劝导为主。
【主持人】:网友【夜雨消香】:局长,现在招不招人啊,我想来体验一下城市执法。
【徐旗胜】:快了,请注意媒体通告。
【主持人】:网友【特兰克斯 】:徐局,你好!城区到处看到房子加层加高的现象你知道吗?这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应该怎样处理?请明确告知律条款,谢谢!
【徐旗胜】:未经县城乡规划部门审批,擅自加层、加高是违法建设行为。
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后,针对一段时期来,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蔓延,群众投诉纷纷的实际,积极开展违法建设行为整治,重点打击、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至今,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138起,共计24891.55平方米。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徐旗胜】:非常感谢大家今天参与在线互动交流。大家刚才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充分体现了广大网友对武义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到执法局任职半年多来,感受颇深:一是大部分市民包括网友对城市管理非常关心,自感压力很大。二是武义绝大部分市民都是安分守己,配合我们工作的。 三是工作不管怎么做,都有部分人不满意,尤其因管理侵犯到其既得利益的人,所以每一项整治工作都会有不满的声音。
最后我想说一句:岂能尽如人意,但愿无愧于心。
谢谢各位网友的关心、支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