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日前,县社保处协助永康市农保处,成功追回重复领取的城乡居保和被征地保障金计5874元。
应某是武义某厂退休改制人员,一直在武义领职工养老保险金。2009年,应某在永康市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后,在永康也同时领取了城乡居保和被征地保障金。近期,永康市农保处将该市的参保人员信息与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数据库进行了比对,发现应某已在我县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经由我县社保处协查,证实了应某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的情况。根据社保法及相关规定,这属于应杜绝的行为。经永康市农保处与我县社保处的共同努力,最终,应某偿还了在永康市农保处重复领取的近6000元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