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根本路线和根本方法。在实践中,坚持群众路线,应努力处理好“六个关系”,坚持好“六个相统一”。
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
党的干部首先要忠诚于党,对上级党组织负责,这是坚持党性的第一要求。同时必须代表本地党员和群众的利益,对下级群众、下级党组织负责,这是坚持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党性和人民性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为党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坚持党性、“对上负责”与坚持人民性、“对下负责”必须贯穿于领导干部履职奉献的全过程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最大限度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最大最多的实惠,这是实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高度一致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党性与人民性实践统一的根本选择,也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方向和第一要求。
处理好“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坚持价值观与政绩观相统一
人民群众是创造社会历史、推动文明进步的主人。社会文明的创造者理所应当是社会文明成果的主人。共产党人,是人民群众的先进分子,领导干部是先进分子中的骨干和核心。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当好“公仆”,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使命的意义所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这个“公仆”,来之不易,是个人努力、党组织培养、人民群众认可的历史统一。“公仆”的岗位是光荣的、圣洁的,来不得丝毫玷辱。他的使命是为人民服务,他的价值观是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他的政绩观是把人民群众期盼的、拥护的、满意的事扎扎实实办好。当好公仆,要求党员干部想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重点,作决策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办事情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指向,敢担当、敢负责,不仅做好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事,更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普受惠的事,把政绩写在服务社会民生上,把价值体现在推动历史发展进步中。这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思想原则和实践主要途径。
处理好“服务”与“引导”的关系,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党员干部的身份和职责有两个方面,一是服务人民群众,二是引导人民群众。引导人民群众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服务不能代替引导。服务人民群众,基于党的宗旨,更多的是体现权利,权利越大,服务的对象就越多,服务的标准和时效就越高,服务的责任也就越大。引导人民群众,基于政治觉悟,更多体现的是责任和义务。在党的群众工作中,服务是目的,引导是手段,离开服务,引导就失去了方向,离开引导,服务就会落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履行好服务的权利,担当好引导的职责和义务,统一于党的事业和每一项工作的全过程,需要党员干部不断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理论政治素养和政策法规水平,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