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车辆已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现公告下列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后,将在机动车管理系统内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武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0月16日
小型汽车:(共38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