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友们!下午好!陈局好!
【陈阳英】: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做客新闻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民政事关民生福祉,连接千家万户,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欢迎广大网友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支持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网友“笑笑”:局长大人:问一下,我和女朋友最近想结婚登记,需要怎么办理?
【陈阳英】:笑笑网友,首先祝福你,迎来人生最美好的时刻。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定婚龄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且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2寸近期免冠合影彩照3张。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主持人】:网友“踏浪而来”:我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我县出台了“长寿保健金制度”,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具体金额有多少啊?网友“武义小妖”:我县的百岁老人有几位?政府部门对他们有什么关怀的举措?
【陈阳英】:为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长寿保健金制度,对户籍在本县的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从今年起,在每年的“敬老月”期间给90周岁-94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发放200元的“长寿保健金”;给95周岁-98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发放500元的“长寿保健金”;100虚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发给1000元的“长寿保健金”。
目前,我县共有100虚岁以上老人10位,对百岁老人,政府在发放“长寿保健金”的基础上,还给予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金。
【主持人】:网友【太阳出来了】帮人问一句,听说有大病救助政策,如何办理?
【陈阳英】:
我县从2008年开始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患重大疾病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当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达20000元以上,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可以申请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实行零起点救助;同时,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患有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9类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实行零起点救助。
申请程序:符合医疗救助的人员,应在住院年度之内持身份证、低保证、特困证等证件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大病重病的诊断书,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结算单原件或单位、社会救助帮困的情况证明材料等。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提出救助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主持人】:网友【舊忘风】请问陈局长,办理老年优待证应该怎么办理?如果优待证破损或者遗失了,又该怎么办?
【陈阳英】:首先感谢你对老年人的关心。我县老年优待证自05年开始由全省统一办理以来,已为近10万人次老年人办理了红、绿卡优待证。如果是新办老年人优待证,请带老年人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老龄委办理,工本费由政府支付;如果老年人的优待证遗失、残缺,需要重新办理,也请带老年人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到县老龄工办(县城熟溪北路18号)重新办理,工本费由老年人自理。发证时间为上半年(6月份)、下半年(12月份)二次。
【主持人】:网友“老豇豆”:婚姻登记处应改善办公条件。
【陈阳英】:我县婚姻登记处位于县城溪南街248号(教育局对面),“老豇豆”所说,办公场所确实比较拥挤和简陋,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落实新的办公场所,争取尽早搬迁,改善环境,更好的服务全县人民。
【主持人】:网友【龌龊的银】你好陈局,我一亲戚是重点优抚对象,生病住院了,有什么补助政策吗?
【陈阳英】:目前,我县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补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可以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54年后参战(试)退役士兵、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具体标准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红军失散人员和抗战时期的复员军人按85%比例进行补助;在乡七级至十级因战残疾军人按70%比例进行补助;因公致残军人按60%比例进行补助;烈士遗属按80%比例进行补助;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按70%比例进行补助;病故军人遗属按60%比例进行补助;复员军人按60%比例进行补助;带病回乡和参战(核)退役军人按50%比例进行补助。如有还不清楚的,请到县民政局优抚科咨询。
【主持人】:网友“小马哥”:陈局长,你好。民政局怎么帮助精神病家庭的困难?
【陈阳英】:关爱精神病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9月,由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县法制办、市场监管、残联,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严重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民政部门的职责是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若住院治疗,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主持人】:网友“succuba”:平时在街上、公交车上经常看到有关双拥的标语,双拥究竟是什么啊?
【陈阳英】:双拥是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是政府和人民群众拥护人民军队,优待革命烈士家属和革命军人家属;“拥政爱民”是部队拥护人民政府,爱护人民群众。顺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年7月31日,我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主持人】:网友“anan20140309”:陈局长你好:我是武义单亲妈妈今年三月份确诊得了恶性淋巴癌,晴天霹雳一样,让我离开了喜欢我上课的学生,因为这么多年来之身一人抚养儿子,现在生病了家里没了经济来源,孩子还得上学,我还要为看病发愁巨额的医药费从何而来,经济和精神压力非常大,目前我在浙二医院住院治疗,现在在做第六次化疗,每次都有个进口药美罗华22017元,还不能进医保,所以六次就是13万多,再加上其他的化疗药还有治疗费已经花了近二十万了,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就要骨髓移植了,医生让我做好经济上的准备,最少35万,我已经是雪上加霜了,拿不出那么多钱,可是孩子还小,如果我放弃了,孩子一个人就成了孤儿,我想看着孩子长大,多几年也可以……所以希望陈局长帮帮我,帮帮孩子,让我度过难关,感激不尽!大病补助这方面可否补助下,期盼!
【陈阳英】:坚强的单亲妈妈,你好。你的遭遇,我们关注到了,之前,工作人员已联系你,根据你的情况,具体请与我局救助福利科联系,电话是:87671936。
【主持人】:网友【高调出场】哪些人属于优抚对象?
【陈阳英】: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是指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试)人员。
【主持人】:网友【succuba】对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什么条件符合国家抚恤?
【陈阳英】: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或天生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或无生活费来源且由军人生前供养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均给予生活费抚恤。
【主持人】:网友【法律爱好者】:“民生大篷车”应该好好反思了,流于形式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陈阳英】:这位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民生大篷车”工作的关心。“民生大篷车”是我县首创的一项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活动。自2012年9月7日开展以来,我们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完善。为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活动开展之前,提前一个月开展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和掌握当地群众的所想、所需、所盼,并认真进行梳理归纳。然后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根据群众的需求确定服务内容,做到“一月一计划,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活动”。如今年,结合季节特点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策划开展了即暖冬、春风、关爱和助老“四大行动”。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活动情况,我们将每月的工作计划在《今日武义》上进行刊登,同时通过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信息联络点、招募志愿服务单位、开展定点村服务等举措,着力深化服务内容。由于“民生大篷车”是项创新性活动,目前,在全省乃至全国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在活动的方式、载体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其目的是更好地把群众的需求与服务内容相结合。你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向我们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提高。谢谢!
【主持人】:网友【永远在一起】领导:我在武义城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户,现在要迁户口,但是没门牌证,门牌证需怎样办理?
【陈阳英】:这位网友,你好。你的问题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前任房主已办过该套房子门牌证,请前任房主把门牌证交给你,并带上你的身份证、房产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门牌证更改;另一种情况是前任房主未办过该套房子门牌证的,请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经工作人员现场编号后即可办理。
【主持人】:网友【花花花花】:现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了,养老问题压力山大,请问局长武义政府对养老事业有何规划?
【陈阳英】:伴随着全社会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县养老问题也日益突出。目前,全县有社会福利院1所,乡镇中心敬老院5所,但还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养老问题事关社会和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和加强全县的养老事业。一是大力兴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今年建设100家以上,计划到2015年,全县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97家,打造没有围墙的敬老院;二是即将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武义县养老布局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三是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独居、困难、高龄、患病等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保健护理等服务。总的目标是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村(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辅助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县养老服务工作。
【主持人】:网友【laila】我二叔是肢体二级残疾,请问民政局有没有政策可以救助?
【陈阳英】:目前针对残疾等级在一、二级,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如果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果为低保边缘困难对象的,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以内的,可以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保障金发放标准为全额低保金。
【主持人】:网友【转角遇到妖】:请问局长社会流浪人员属于社会救助范围吗?
【陈阳英】:根据《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对象是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具体指的是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你所指的社会流浪人员,要视其是否具备上述条件。
【主持人】:网友【莱迪嘎嘎】:每年我县有多少军人退伍或转业?这些人都是怎么安排的?
【陈阳英】:每年我县退役士兵的人数都不一样,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为167名,2013年为161名。这些对象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或政府安排工作。对2011年11月1日后退役的在部队服役满12年的转业士官、在部队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人员、因战致残5级至8级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实行政府安排工作,安置去向为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财政支付公益性岗位、自谋职业。安排工作对象可以实行双向选择,既可以选择安排工作,也可以选择自谋职业,对选择自谋职业的实行经济补助。军转干部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安置。
【主持人】:网友【asdf】:请问局长武义低保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陈阳英】:根据《武义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低保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进行调整,并采用差额补助的办法进行救助。我县近几年低保保标准每年都在提高,201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327元/月,城镇480元/月,自11月起,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农村390元/月,城镇540元/月。
【主持人】:网友【铁铲】:陈局长,我县殡葬工作中,对水葬,树葬有什么奖励措施不的?
【陈阳英】:铁铲网友你好,关于你所提到的问题,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开展调研,学习借鉴有关兄弟县市的经验,提出我县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节地环保殡葬。非常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网友【小米米】:请问局长,目前我县的殡葬情况怎么样?请作个介绍。
【陈阳英】:我县自1998年实行殡葬改革,目前,全县火化区人员火化率100%,极少数未火化区域也逐步推行火化。同时,积极推行生态葬法,死亡人员一律存放在壶山陵园或村级生态公墓。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12年10月,县政府出台了《武义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对县域范围内的遗体接运、三天内的遗体普通冷藏、普通火化和一年内的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免费,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壶山陵园墓穴价格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定价,现有墓穴价位十几档,最低价位690元,可满足不同丧户的需求。
【主持人】:网友【小河蟹】陈局,在某工业园区办企业,现在厂房已盖好,想弄个地址,我该怎样办理?
【陈阳英】:你的问题涉及地名命名,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乡镇、街道区域内的道路命名由当事人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然后由乡镇、街道向民政局(地名办)申报,民政局审批命名。你所说的情况,须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道路命名后才能办理厂房的地址即门牌证。
【主持人】:网友【aadgetc】:陈局长,我们想成立一个社会团体,请问有什么条件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陈阳英】: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场所;
(4).有与其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社会团体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5).已联络的拟入会会员名单 。
具体到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
【主持人】:网友【舊忘风】:请问陈局长,老年优待证应该怎么办理?如果优待证破损或者遗失了,又该怎么办 ?
【陈阳英】:
首先感谢你对老年人的关心。我县老年优待证自05年开始由全省统一办理以来,已为近10万人次老年人办理了红、绿卡优待证。如果是新办老年人优待证,请带老年人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老龄委办理,工本费由政府支付;如果老年人的优待证遗失、残缺,需要重新办理,也请带老年人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到县老龄工办(县城熟溪北路18号)重新办理,工本费由老年人自理。发证时间为上半年(6月份)、下半年(12月份)二次。
【主持人】:网友【神马是浮云】:我们隔壁村今年新建了老年食堂,老年人可以在那里吃饭、看电视、娱乐,我们村也想建,政府是不是有什么扶持政策?
【陈阳英】:网友所说的老年食堂其实是我县目前正在建设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作为村级养老服务平台,从老年人最基本、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出发,具有便民食堂、医疗保健、日间托管、文体活动等服务功能。在资金补助上按投资额每家给予5-1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正常运转的,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8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五保”寄养老人给予每人每天2元的伙食补贴。
【主持人】:网友【优优happy】建造乡村公益性公墓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陈阳英】:乡(镇)、村骨灰存放处和公益性基地建设由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武义县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联审意见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建立乡(镇)、村骨灰存放处和公益性墓地,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以“节约土地、保持森林、美化环境”的原则提出建设规划,依法向计划、土地、规划、林业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立乡(镇)、村骨灰存放处和公益性墓地。
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面积,骨灰墓单墓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墓不得超过1.0平方米,高度不得过80公分;暂不推行火化区的土葬墓单穴不得超过3平方米。
乡(镇)、村公益性墓地应当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上建造。
严禁在铁路、公路、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住宅区、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乡(镇)、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它坟墓。
【主持人】:网友【夢回亽簡】:陈局长,您好! 有几个问题能解答下吗?我县在2013年时退伍军人退回安置费就可以非转农的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个人的规定还是政府出台的政策,若真是政府为我们退伍军人考虑而出台的政策那为什么不让我们这些退伍军人知道?为什么不对外公开?能解释下原因吗? 2012年没有退安置费就成功办理非转农的那些退伍军人,民政局领导说是有“特殊原因”,不知道这么多人得有多“特殊”才转回去的?又说是在非转农政策出台以前就转回去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是我县真的在非转农政策出台前就可以非转农的话还出非转农政策做什么?还是说和这次一样是只有你们领导才有权知道的“特殊政策”? 这些问题不知道我们老百姓有没有权利知道?政府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是不是就这样说说的?
【陈阳英】:夢回亽簡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非转农政策问题,因民政部门不是户籍职能部门,建议到相关部门咨询。
【主持人】:网友【索裤】:抢个早,问声好:您好,陈局!我关心一个文明祭扫的问题:往年一到清明节,地方政府为了防火都如临大敌,因为不禁香火,火灾频发,更是噪音和烟尘污染,鞭炮伤人。个人期望殡仪馆墓地应该先行规范从提倡到禁止燃放,不知道今年会有什么举措?
【陈阳英】:近年来,我县一直在大力提倡文明祭扫,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站,通过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等方式向全社会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今年,我们以县殡仪馆和壶山陵园为主阵地,在清明等节日,通过安排人员现场引导、定点巡逻、交通疏导、开展“鲜花换鞭炮”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扫。
借此机会,向广大网友倡议:祭祀之时,摒弃放鞭炮、烧纸钱等旧习俗,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现代式祭扫方式,用更加安全、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悼之情。
【主持人】:网友【夏雨】:一个疑问:比如夫妻双方去离婚,你们要不要劝合的?还是由他们自己决定,想离就给离?
【陈阳英】: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调解的程序,不再要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劝导,但为了家庭幸福,工作人员坚持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劝他们慎重对待家庭婚姻关系,通过劝说,也有不少夫妻和好如初,有的事后还专程表示谢意。真诚的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家和万事兴!
【主持人】:网友【grace6625】:听说,乡镇敬老院也向不是五保的老人开放了,是不是真的?
【陈阳英】:是的,为方便有护理需求的社会老人,从2012年2月起,我县白洋、壶山、柳城、王宅、新宅等5家乡镇中心敬老院全部向社会开放,接收社会老人。
【主持人】:网友【asdfgh】:陈局长,我县参加过自卫反击战的退位老兵有多少? 有的退伍回乡的现在经济条件不好,请问民政局对他们有什么救助的吗?
【陈阳英】:asdfgh网友你好,根据目前的政策,现我县参战退伍老兵有170人,从2007年国家出台政策对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试)人员,给予定期生活补助,现农村每人每月440元,城镇无工作单位每人每月550元(自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保险待遇的每人每月320元),同时享受民政部门定补的参战(试)人员按照50%比例享受医疗补助。
【主持人】:网友【花谢花开】:问下陈局,买房子办理按揭贷款,银行说要提供单身证明,要怎样办理?
【陈阳英】:你所要开的证明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者还要提供离婚证件,丧偶者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所在社区出具的注有原配偶死亡日期的证明。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以上所述证件外,还应提交由当事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登记处在县城溪南街248号,县教育局对面,咨询电话是87660714。
【主持人】:网友【子慧】:请问,如果个人想办一个居家服务养老照料中心,需要哪些条件?
【陈阳英】:子慧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养老服务的关心和支持。开办“居家服务养老照料中心”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有县委办〔2014〕36号文件。照料中心原则上由村、社区实施,个人开办首先要征得所在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的同意,报县民政部门经批准可“公办民营”、“承包服务”。具体建设标准要做到七个统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同时能容纳二十多名老人就餐的便民食堂、设有医务室、洗衣室、活动室以及日托部等。
【主持人】:网友【小熊星】:我有一认识的想办离婚,具体要带什么材料?他们两个人都是自愿的,可以不写离婚协议书吗?
【陈阳英】:《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各两张。
离婚不仅仅是夫妻两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它还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偿还等问题。因此仅有双方的自愿是不够的,还需要双方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才能办理。
【主持人】:网友【小河蟹】:陈局长以前任过卫生局长,现在是民政局长,都是关系到民生的行业,这两个局的工作,你以为对工作能力的挑战性哪个局大?
【陈阳英】:首先感谢小河蟹网友的关心,根据组织安排,有幸能在卫生、民政这两个涉及民生的部门工作,虽然职责要求不尽完全相同,但无论在哪个岗位,我都将尽心尽力,努力履行好职责。
【主持人】:网友【夜雨消香】:陈局长,我邻居夫妻俩结婚多年,至今没有生育,他们想收养个小孩,需要如何办理?
【陈阳英】:根据《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请与我局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87674426;或上武义民政网查询。
【主持人】:网友【asdfgh】对以根火为代表的流浪人员,民政局是如何管理的?问下陈局长民政局对根火有没补助的?
【陈阳英】:按照《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流浪人员的救助必须自愿救助的原则。对于不同救助对象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一般流浪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对非本县户口的流浪人员,会同相关部门护送其返乡。关于“根火”,已将其列入五保对象,给予每月540元的生活保障。
【主持人】:访谈已经结束,谢谢陈局,感谢网友支持!
【陈阳英】:谢谢各位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