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中队值班民警于接处警归途中于百花山工业园区巧遇现实版“肉夹馍”——非机动车上连非机动车驾驶员共四人,值班民警马上责令非机动车司机,令其靠边停车,对其指出非机动车带人的违法行为,并进行现场口头教育,非机动车司机虚心接受值班民警教育后,车上其他人员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开,成功消除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警方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选择电动车等“经济型”交通工具出行,本无可厚非,但俗话说:“汽车是铁包人,电动车是人包铁”,为了自身安全,为了他人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切勿上演“肉夹馍”的交通悲剧。(谢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