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和省公安厅消防局下发的《消防监督抽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半年,县消防大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好政府参谋,在统一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及系列专项行动,认真实施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重点单位列管情况
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我大队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的联系,认真排摸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排查核实2015年度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81家。
二、监督抽查公告情况
今年1月,我大队在《今日武义》报上公告了2015年度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方案,明确了监督抽查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三、监督抽查开展情况
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上级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规定。大队严密组织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在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抽查方案的要求,以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重点,并对照检查事项严格认真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的内容完整、全面,及时发现并查处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检查社会单位208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14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94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1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9份,罚款15.51万元,责令“三停”10家。
从监督抽查情况看,被抽查重点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工作,但也存在消防管理组织不健全、防火档案不规范、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流动性大、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
特此公告。
武义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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