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武义支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 专题新闻 | 武义政务 | 即时新闻 | 人文武义 | 中国温泉城
武川论坛 | 图片新闻 | 数字报纸 | 外媒看武义 | 在线投搞 | 浙江网闻联播
  热门推荐:  
  您现在的位置 专题 >> 经济周刊
 

新《食品安全法》有关政策如何变化

——副县长姚美芬答记者问
2015年09月29日 08:48:37  武义新闻网  网友互动交流  字体:

  一、新《食品安全法》体现的理念是什么?

  姚美芬: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该规定内容吸收了国际食品安全治理的新价值、新元素,不仅是《食品安全法》修订时遵循的理念,也是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遵循的理念。

  在预防工作方面,提出了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将食品召回对象由原来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修改为“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

  二、新《食品安全法》如何体现社会共治?

  姚美芬: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的原则、新的理念。所谓社会共治就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或监管部门的单打独斗,应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让大家有序参与到食品监管工作中来,形成合力,共同治理,以达到食品安全长治久安的效果。这次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在具体的制度方面,出了四个“狠招”体现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制度设计。

  第一,食品行业协会要当好“管家”,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第二,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三,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要给予特别保护。

  第四,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规定对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公正真实。

 

初审:张莹   编辑:陈林
  企业信息
 
  每日推荐
 
·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
· 全力推进民政和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 全县城市建设暨“三城同创”工作推进会召开
· 【专题】反诈骗宣传
· 全市“争先创优”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
· 学习再深化 责任再压实 实践再创新
· 县委常委开展“七一”走访慰问
· 县委常委开展“七一”走访慰问
·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奋力交出武义高分答卷
·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奋力交出武义高分答卷
· 【专题】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 提振发展信心 积极应对挑战
· 探索融合发展的“联盟机制”选出服务群众的“小村总理”
· 扛起使命担当 致力推动“重要窗口”建设
· 市委改革办来武开展调研座谈
· 【专题】发现不一样的武义端午
 
  热门图片
 
   
  羊角蜜清甜上市  
   
  农业绿色防控显成效  
 
 
   
  满园尽是丰收景  
   
  学游泳 防溺水  
 
 
   
  武义县摄影家协会“华数...  
   
  武义县摄影家协会“华数...  
 
     
广告服务 | 网站简介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信息合作 | 联系我们 |

武义县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浙新办[2004]48号 浙ICP备05073228号 广告许可证3307234000002
武义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