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截至2015年底,我县已在386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被国家住建部评为全国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之一,荣获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近年来,县财政出台并落实了系列水环境治理政策,为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美丽乡村打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武义县源口清溪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从2015年2月起由县财政每年对每亩林地补助10元,对每亩耕地补助100公斤稻谷等价金额,对异地整体搬迁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4.3万元,对零星搬迁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8.7万元。从而实现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的目标,加强保护区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并逐步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的异地搬迁工作,减少保护区内由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染,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武义县水库清水养殖实施办法(试行)》则作出了“对实现清水养殖的水库山塘,按其养殖面积给予206元/亩的标准补助”的相关规定,使全县80%以上水库、山塘实现清水养殖,确保饮用水源地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以上质量标准。同时,出台了《武义县温室甲鱼养殖整治实施方案》,对温室甲鱼养殖开展专项整治,关停拆除水源保护区等地的温室甲鱼养殖场,对其他地区甲鱼养殖场进行尾水、废气达标整治,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关停、整改。此项工作预计将由县财政拨付补偿金约100万元。
在加强河道保洁工作方面,从2014年11月起,县财政按照《武义县河道保洁巡查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开展河道保洁巡查长效管理,按“每年省、市级河道10000元/公里,县级河道5000元/公里,县级以下河道1525元/公里”的标准予以补助,使河道保洁巡查覆盖率100%,实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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