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维德,原副主任沈朝华参加检查,副县长朱鹏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来到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实地查看该企业烟气治理设施改造、VOC废气处理设备、工艺尾气处理设备运行情况,了解企业废气污染整治情况,并认真听取县环保局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治气”、“治水”同步推进,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今年1—5月,我县交接断面考核优秀,三项指标均符合目标水质要求,且好于去年同期。武义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6%、18.7%。1—6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县城区PM2.5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环境空气优良率82.9%,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50天。
检查组强调,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转;要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饮用水源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水污染、大气污染行为。企业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开展污染治理。政府要加大力度宣传污染治理做得好的先进典型,激励先进企业,同时加大检查巡查和处罚力度,鞭策落后企业。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用最严格的标准做好环保工作,不断提升空气、水环境质量,为群众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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