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原件和假证件上的身份信息都是手写的,就是照抄上去的,假证上的编号也跟真证件上一样的,只是字体不同,假证上面的印章不一样,假证上防伪标志做不出来。”近日,面对警察的询问,使用伪造出生证的钟某这样说。
10月23日,江西籍钟某来到桐琴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入户手续。户籍民警在查验钟某的申请入户材料时,发现其提供的申请入户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可能为假证。随后,民警便向江西卫生部门查询证件的真伪。
11月7日,经相关部门技术鉴定后确认,钟某持有的出生证为假证。在确凿证据面前,钟某某终于承认了购买假证的事实。
钟某交代,自己不小心遗失了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觉得重新补办麻烦,为了让儿子能入桐琴户口,就想“到街头办证”,既方便又省事,于是他花了150元办理了儿子的假出生证明,企图利用假证办理户口蒙混过关,没想到被细心的户籍民警识破。
目前,桐琴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钟某持有的假证进行扣押,并将依相关法律法规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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