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至12月29日期间,县劳动监察大队共查处16起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其中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9起,2起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起为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案件。上述9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具体如下:
一、武义博程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义博程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岗头工业区五圣公司内,法定代表人:童汶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055524055R。
(二)主要违法事实
武义博程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拖欠34名职工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工资134008元。童汶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受询问,认定其逃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认定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三)处理情况
2017年7月13日,县劳动监察大队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目前正在侦办中,上述拖欠的工资已全部结清。
二、浙江雅阁工贸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雅阁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青超,地址:武义县桐琴县纬三东路一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6938533980。
(二)主要违法事实
浙江雅阁工贸有限公司拒不支付汪远2017年6月至8月工资合计11185元、宋德文2017年6月至8月工资合计12858元、吉永柱2017年6月至8月工资合计8555元、常开友2017年6月至8月工资合计11538元、徐杰2017年6月至8月工资合计11866元,共计56002元。县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三)处理情况
2017年10月17日,县劳动监察大队以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胡青超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上述拖欠的工资已全部支付。
三、武义腾宇工具有限公司使用童工案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义腾宇工具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桐琴镇五金大道16号,法人代表:腾叶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327825776X 。
(二)主要违法事实
武义腾宇工具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6月25日招用刘静雯从事淘宝打单工作,刘静雯出生于2001年8月2日,做工期间未满16周岁,系童工。
(三)处理情况
2017年7月19日,县劳动监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该单位已经缴纳处罚款。
四、武义县壶山街道宏乐餐厅使用童工案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义县壶山街道宏乐餐厅,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西溪路原金星商城二楼面朝西南至北第一至六间,经营者:刘伟帆,注册号:330723600158297。
(二)主要违法事实
武义县壶山街道宏乐餐厅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5日招用李佩琪从事餐厅服务员,李佩琪出生于2001年10月10日,做工期间未满16周岁,系童工。
(三)处理情况
2017年7月31日,县劳动监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该单位已经缴纳处罚款。
五、武义传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童工案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义传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开发区百花山牡丹路68号,法人代表:陈川,注册号:330723000088736。
(二)主要违法事实
武义传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6日招用邵亚鹏做工,邵亚鹏出生于2002年1月18日,做工期间未满十六周岁,系童工;
武义传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6日招用刘韬做工,刘韬出生于2001年11月16日,做工期间未满十六周岁,系童工。
(三)处理情况
2017年7月24日,县劳动监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该单位已经缴纳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