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改革中谋发展,在转型中谋新篇”,聚力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把握历史方位,强化检察监督,忠实履行职责,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在深化改革中提升检察公信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深化司法责任制为目标,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清单。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遴选出15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分类到岗,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5.4%。全面运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在权力清单内依法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逐步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职业保障机制改革,建立检察官考核、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职能配置。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深刻领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涉及改革的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11名干警转隶到监察委员会。转隶之际,组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心,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加强与监察委工作衔接,及时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配合做好有关案件后续办理、人员追逃等工作,认真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根据法律规定和统一部署,及时启动公益诉讼工作,通过“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平台,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前期试点情况和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向县委提交《关于贯彻中央决策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报告》。设立检察监督部,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情况排摸、线索查证、调查立案等工作,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诉前程序结案,开局良好。
持续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牵头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相关意见及配套制度等,狠抓落实,成效明显。加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引导;推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作用,推动繁简分流。推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办案方式,增强庭审实质化效果。探索基层派出监督机制,与县公安局会签《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工作联络站试行办法》,在公安局及所属3个派出所试点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站。
聚焦主业、履职尽责,在强化监督中推进法治建设
依法打击犯罪。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切实担负起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职责,年内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50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86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755人,移送市检察院14人。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重伤、抢劫以及毒品类等犯罪嫌疑人73人,起诉102人。严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49人。强化提前介入侦查,针对涉黑涉恶、开设赌场等疑难复杂案件,年内共提前介入8次,涉及犯罪嫌疑人77人。
强化侦查监督。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人;严把案件证据关,因证据不足不捕不诉31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对发现的侦查行为、证据材料等方面的17个问题进行逐案通报;开展不捕案件“回头看”,对上年度院里不批准逮捕的151名犯罪嫌疑人的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逐案核查。
强化审判和执行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刑事抗诉案件3件4人。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提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2起,同时对严重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依法收监;深化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其中26件变更强制措施。参与成立全市首个公检法共用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参与对法院执行案件的的评查与抽查。加强对以逃废债为目的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监督。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检察监督制度保障,建立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人通报2016年以来全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着力针对部门之间相互推诿造成监管空白、行政执法不作为等情形开展监督,同时助力解决行政执法遇阻未能履职难题,针对调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违章建筑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2件4人。
助力发展、司法为民,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社会善治
服务发展大局。制定《服务保障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主动对接城中村改造工作。积极开展剿灭劣Ⅴ类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扎实做好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强化敏感案件的办理;深入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排查月”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积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打击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等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6件6人,在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企业经营情况等因素后,对多名企业负责人依法予以不捕、不诉等从轻处理。
推进社会治理。在全省率先开展修复性司法,制定《对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实施修复性司法的暂行规定》,对拟作不起诉的危害交通安全、破坏环境资源、涉及非公企业等犯罪嫌疑人发出“社会服务令”,责令相关部门监督其参与相应修复性、补偿性的社会服务,共办理此类案件22件22人。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8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59人,对逮捕后无需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变更为取保候审26人。
践行绿色司法。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避免羁押给涉罪未成年人带来的“交叉感染”和标签效应,不批捕14人,不起诉7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达37.84%,不诉率达12.07%;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8条,会同相关部门聘任合适帮教成年人155人。注重司法的人文关怀,依法给予刑事犯罪被害人司法救助。开通微信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预约事项等服务。加强检察环节的法律援助,联合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共提供法律咨询30多人次。
从严治检、全面提升,在转型升级中加强自身建设
打造“武检铁军”。坚持政治建检,通过“周一夜学”、党支部集中学习、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业务强检,通过“检察官一课”、“控辩大课堂”等平台,着力培养干警过硬本领,以尽快适应改革后检察工作新模式。坚持从严治检,实施《轻微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干警平时考核办法》;主动要求派驻纪检组对员额检察官办案开展廉政风险专项督查,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
推进“智慧检务”。推动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推广使用语音智能输入系统,广泛应用于案件信息录入、案卷笔录等环节。推进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等辅助办案系统应用,促进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要求,及时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加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完成机房和检察工作网改造。
传播“武检好声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入武义职校等多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开设“防止校园欺凌”专题讲座5次,受教学生5000余人。制定实施《新媒体工作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方案》,成立新媒体工作室,通过“武义检察”微信公众号编发微信109期111篇,多次登上全国检察微信、全省检察微信指数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