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嘉裕
读了许多武侠小说,我最喜欢的是《笑傲江湖》。
读了大半金庸的武侠小说,我最喜欢的还是《笑傲江湖》。
原本的词是“啸傲江湖”金庸在作标题时却改成了“笑傲江湖”少了原本的凌厉霸气,但却有了怡然和潇洒的意味。《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正是如此。他有高强的武功和一颗侠义之心,但却没有掌握大权,号令天下的野心,同时以不拘一格的幽默感对待世情。令狐冲,很好玩。
首先,他是“侠”,身负正义感,重情义,轻生死。《笑傲江湖》里有这样一个情节:武功尚低的令狐冲受罚呆在思过崖上,华山派掌门岳不群与宁中则下山去捉采花大盗万里独行田伯光了,没成想田伯光却挑了两大缸一百来斤的酒,上华山找令狐冲喝酒来了。这酒还不是寻常的酒:“田伯光笑道:‘我取了这两坛一百三十年的酒后,见地窖中尚有二百余坛,心想长安城中达官贵人,凡夫俗子,只需腰中有钱,便能上谪仙楼去喝到这样美酒,又如何显出华山派令狐大侠的矫矫不群、与众不同?因此乒乒乓乓、稀里哗啦,地窖中酒香四溢,酒涨及腰。’”看得我直为那些稀世珍品肉疼,上百坛百年好酒毁于一旦啊!看来这份情实在大得很了,令狐冲也许就和他和好了吧?然而更让我吃惊的还在后头——令狐冲待喝了两杯,一脚把两大坛美酒踹下了山崖:“令狐冲道:‘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田伯光,你作恶多端,滥伤无辜,武林之中,人人切齿。令狐冲敬你落落大方,不算是卑鄙猥琐之徒才跟你喝了三大碗酒,见面之谊,至此而尽。别说是两大坛美酒,便是将普天下珍宝都摆在我面前,难道便能买的令狐冲做你朋友么?’”我忍不住在心里喝彩一声,真是侠士风度!他把善恶是非和交情分得很开,不为利诱失去原则,真是一幅侠骨。若换成我,说不定早已被感动了。令狐冲他没有。在那个快意恩仇,刀光剑影,侠义与险恶并存的江湖,他选择留下了那颗赤子之心,成为一个“隐士”般的侠,闲云野鹤,逍遥自在。
除了侠骨,令狐冲更有一副柔肠,是个痴情郎。从少年时起,他一直苦恋小师妹岳灵珊,遇到任盈盈、仪琳、蓝凤凰这些对他心怀仰慕的美女也从未移情,反而思念日日加深,用岳不群的话来说:“简直是相思入骨。”但他把小师妹敬作天神,百依百顺,一见她就讷讷不能言。然小师妹却爱上了性格沉稳的林平之。毕竟岳灵珊把林平之当成丈夫爱敬,却只把他看成随便欺负的玩伴。令狐冲自知无望,被盈盈的深情打动,才慢慢爱上了盈盈。对待爱情专一,这也是很多人没有的。
也正因为他对情的痴,不羁的令狐少侠在岳灵珊面前成了一个楞小子,在敬慕的师父面前唯唯诺诺,无条件服从,成了“华山派弃徒”仍一心归师门,也在生死关头因为能同死与盈盈相视而笑。令狐冲应该得个“情侠”的称号,令人心疼,也令人心折。
侠骨、柔肠,一人、一剑,心即天下。我喜欢《笑傲江湖》。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令狐大侠,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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