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国仙 通讯员 李东红 吴旭芳
武义新闻网讯 日前,笔者获悉,县公安局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新一轮的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截至目前,共破获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移送起诉3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呈多发趋势,发案区域也正向网络化、跨区域化转移。此类犯罪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危害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公安部、省公安厅于近期先后召开了视频会议,部署推进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这标志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又一轮战役已打响。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目标是高效查处一批重特大案件,集中清理一批违法犯罪网站,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势头,为打赢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打击重点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打着“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等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等。
全县公安机关以此专项行动的开展为契机,坚持“打为先、防为主、稳为上”的工作理念,联合县相关职能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发挥“信息化引领、数据化打防”新型作战模式的作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展开严厉打击攻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中源路开某商贸有限公司办事处,利用购买产品可以返利为由在武义拉投资。今年1月9日,受害人施某、顾某等到县公安局报案。截至被查,该案涉及投资金额已达200余万元。县公安局经过审查,于2月立案侦查。3月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王某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5月,王某已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何某以购买网吧、厂房土地、酒店,经营租赁公司、酒店、企业等需要资金为由,承诺支付较高的利息,向刘某、吴某、李某等38人借款,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2014年9月,何某资金链断裂,无能力归还借款。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于2017年1月立案侦查。2017年11月,何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年4月,何某已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6年9月,受害人杨某等人前来县公安局报案,称纪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以企业经营需要资金、增添公司生产设备为由,承诺支付利息,向杨某、陶某等30多人借款,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现该公司已濒临倒闭,纪某已无力偿还借款。2017年11月,纪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年3月,纪某已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同时,警方忠告广大市民,要擦亮眼睛,不为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高额回报假象所迷惑,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不参与。积极行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抵制、揭发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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