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俊欢
武义新闻网讯 心起贪念顺走同事手机,还转走手机里的钱,内心不安的他事后还了钱,但已触犯法律,想后悔却为时已晚。
8月21日,熟溪派出所接到吴先生的报警,称自己的手机被偷了。
经了解,吴先生是某包装厂的司机,当天上午他忙着装货,手机放在厢式货车的驾驶室里,车门未关。等吴某忙完的时候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通过查看厂里的监控,民警发现在那段时间内只有另一名员工董某有往仓库方向去过,但也不能确定就是董某实施的盗窃,只能通过侦查再进一步确定手机的位置及资金是否有流失。
到了23日,吴某联系民警,称手机确实是被董某拿走了,他还转走了手机里6008元钱,刚刚董某已经把钱还给他了。
吴某和董某是老乡,两人平时关系较好,那天董某看见驾驶室里的手机,周围又没人,一时起了贪念,就把手机顺走了,并且顺利地把6008元转入自己的微信,再将6000元提现到银行卡,手机则被他扔到了附近的河里。
钱是到手了,手机也被“毁尸灭迹”,但董某一直内心不安,想到两人平时的交情,董某挣扎再三,还是决定把钱还给吴某。
但是,董某的违法行为既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公安局对董某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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