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10月8日,全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提出,要“举全县之力,科学有序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武义乡村振兴步伐”。
1961年以来,我县除了小部分行政村因下山脱贫等原因做了零星调整,大部分行政村规模基本保持稳定。但我们看到,武义农村发展目前面临一些短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村“小而散”,农村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公共服务欠缺,一些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有的村受资源因素制约,村集体“造血”功能较弱。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是一项加快我县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势在必行的重大改革。
行政村规模调整,是时代使命。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描绘出乡村发展的美好蓝图;中央和省委相继出台文件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积极稳妥推进人口偏小村的调整”。可以说,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正是对乡村振兴和农民强烈期盼的回应。
行政村规模调整,是发展所需。行政村规模调整不是简单地在村庄数量上做减法,而是对农村资源配置、区域经济及最基层管理体制的重组和优化,是在行政架构精简、资源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求得“1+1>2”的强农、富农效果,这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机遇。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可以集聚资源优势,激活内生发展动能,实现以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富村带贫村,从根本上改变发展局面。
行政村规模调整,有利于乡村治理。当前,我县农村后备干部储备不足,年龄整体偏大,村干部人选来源渠道狭窄。通过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有利于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和专业化村干部培养,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打下基础。
行政村规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村发展。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认清形势,担起责任,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武义乡村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