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国仙 通讯员 赵凌云 袁贞慧
武义新闻网讯 3月15日,在武义高速服务区,高速交警开展临时设卡查处违法时,对陈某所驾驶的皮卡车进行检查时,在该车厢中发现装满了一批烟花爆竹,共计37箱。驾驶人没有运输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车身未粘贴运输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没有任何通行证。
陈某说,烟花爆竹是从缙云买回来准备运回武义的。买烟花爆竹的原因是准备在自己生日的时候放,听说缙云那边便宜所以去缙云买。陈某表示,不知道没有相关证件不能运输烟花爆竹类的危险物质。
随后,高速交警对将烟花爆竹移交给桐琴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违法嫌疑人陈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五天。
笔者获悉,县公安局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减少了大气的污染,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据统计,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共查获5起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作为助推禁燃政策落地的主力军,县公安局从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出发,多次与其他部门召开会议协商禁燃范围,经过综合考虑,最终确定了2019年的禁燃范围,较去年有所扩大。
县公安局主动加强与安监、环保、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沟通协作,各部门之间及时通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党政主导、公安主力、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合力。
县公安局积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全县经营销售烟花爆竹企业、零售经营网点开展排查整治。其中,在1月24日联合安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部门,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65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
县公安局紧紧抓住岁末年初关键时间节点,要求三个城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以“零容忍”姿态,加大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逻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投身到禁燃工作中。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违禁燃放处罚主体的作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禁燃规定的一律从重从严惩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禁燃放的举报,要求报警一起、查处一起。如有违反禁燃行为的,公安一律从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暴力妨碍、阻挠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2日上午7时50分许,家住白洋街道环城东路的徐某为了谢年讨个吉利,在家门口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同时,县公安局积极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排查,确保社会面治安稳定。1月26日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1人,收缴烟花爆竹28件。
县公安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的优势,通过高频率宣传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印制禁燃通告近3万余份,在机关单位、商业中心、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禁燃通告。在岁末年初,利用宣传车,银行、旅馆的LED显示屏在禁燃范围内对禁燃范围、禁燃时间等关键信息进行不间断广播播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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