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案件“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始终保持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在6月25日第29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向社会公开通报2起典型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案例一:武义县某家庭农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武义县某家庭农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经鉴定:该农场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建设1884平方米,不属于公益林,林地内无活立木。
2019年3月10日,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武义县某家庭农场于2019年9月30日前恢复原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8260元。
案例二:陈某非法采矿案
2018年1月20日,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武义县茭道镇上下坑村舍坑地块利用一台挖掘机开采碎石矿,并将采挖出的碎石矿外运堆放于白洋街道下陈村岩弄坑地块,尚未对外销售。经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测算:非法开采并外运堆放的碎石矿总方量为219.3立方米,重460.53吨。
2018年3月1日,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陈某立即停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没收堆放在白洋街道下陈村岩弄坑地块的460.53吨矿产品。2018年4月24日,我局委托金华市武阳拍卖公司对没收的460.53吨矿产品进行公开拍卖,依法将拍卖所得缴入财政专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和资源节约制度,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