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武义县武川小学迁建工程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6月17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将《关于对〈武义县武川小学迁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在《武义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开征求房屋所有权人和公众意见,公告公示期30天。截至7月16日,共收到意见、建议17条次,其中电话5条次,当面口头表达12条次,所有意见、建议均已记录备存。现就被征收人提出的主要问题、修改情况,作出答复并予以公布。
关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装修合理补偿的问题
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房屋评估价值太低,装修费补偿太低,太阳能热水器、光伏发电设备、水泥地等的补偿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尚不能确定具体的补偿价格标准,按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由被征收人选定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制订评估方案、测定比准价格并予以公布,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评估,作出合理补偿。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